招标详情
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大庆路88号福临商务酒店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1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M2022024-CG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5,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5,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5,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植物油及其制品 | 大米、面粉、食用油 | 2,025(袋(瓶)) | 详见采购文件 | 275,400.00 | 275,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时间: 2022年08月10日至 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大庆路88号福临商务酒店9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大庆路88号福临商务酒店9层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8月1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大庆路88号福临商务酒店9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宝鸡市大庆路88号福临商务酒店9层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http://www.ccgp-shaanxi.gov.cn/)。
2、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供应商代表佩戴口罩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对本人身份信息和14天以上非确诊或疑似患者、非确诊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非疫情高发区人员或疫情高发区人员密切接触者,无咳嗽、发热症状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店子街4号
联系方式:0917-3333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大庆路88号福临商务酒店9层
联系方式:0917-36722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话:0917-3672280
陕西中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