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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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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2年08月09日 18:0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8: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伍福海、林莲英、郭益萍
总成交金额¥65.0977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107072143
采购单位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武坝路与东江源大道交汇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肖先生、0797-7386110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4-2#写字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15107072143

一、项目编号:JXXM2022-ZG-C001-1(招标文件编号:JXXM2022-ZG-C001-1)

二、项目名称: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赣州市流金众邦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站东大道13号

中标(成交)金额:65.0977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赣州市流金众邦配送有限公司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各类辅料等。 2.1质量要求
2.1.1.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家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等规定,且每种商品必须“三证”齐全,严禁劣质、变质、过期及转基因产品流入。
2.1.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需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副食、调料原地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大米应为当年生产,并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2.1.4.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家禽。
2.1.5.蛋类由正规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应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2.1.6.蔬菜瓜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合格率为85%,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送货时并向采购人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赣州市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的检验报告,及每天供货公司提供的《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原始单或复印件)。
2.1.7.腊味类由正规厂家生产,应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2.1.8.米粉、豆制品由正规厂家生产,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2.1.9.油类由正规厂家生产,应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非转基因产品。
2.1.10.调料、米面、干货类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应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有效保质期内的食用产品,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2.1.11.鲜肉(猪肉、牛肉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的鲜肉,保证送货前12小时内的新鲜肉,并提供当天的《赣州市肉类屠宰出厂单》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公司肉品提供《无公害肉类监测记录表》原始单据或复印件。
2.1.12.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的。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
2.1.13.冷冻类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
2.1.14.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考核标准和验收标准见附件)。
2.2价格要求:
食品价格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基准价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每月2日前成交供应商须将本月的市场基准价价格表提交给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有权依据单位周边超市或市场(三家以上)相同品种相同质量货品价格的平均值与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市场基准价价格表进行比对。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价格表价格超出采购人所调查价格平均值的2%,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修改价格。食材价格内容包含食品成本、配送费、食品安全检验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2.3配送要求:
2.3.1. 配送人员及车辆要求:应至少安排2个配送专员负责送货,配送人员需具有健康证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并至少安排1辆专车负责送货,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2.3.2.送货时间一般为当天上午8:30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改变送货时间,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如采购人验收不满意,成交供应商必须于一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
2.3.3.成交供应商每天早上8:30前将订单内所有菜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9:30仍未送达,采购人可以向第三方进行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送货清单》为一式两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送货时要求附上《主副食品供应货物验收考核表》。
2.3.4. 采购人根据就餐需要临时加补的品种的,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要求后一小时内将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
2.3.5.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2.3.6.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
2.3.7.如成交供应商漏单则须无偿补货,姜、葱、蒜、尖椒、红椒、肉类、食用油等日常必须配料必须当天早上10:30前补货至食堂,其他品种15:30前要补货至食堂。
2.4 验收要求: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人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壹年 成交供应商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的食品造成采购人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采购人有权解除其供货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伍福海、林莲英、郭益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价格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武坝路与东江源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肖先生、0797-738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4-2#写字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15107072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510707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