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2022年学生配餐服务 | 项目编号 | CD-16595484750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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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2-08-10 09:00:00 至 2022-08-16 16:00:00 | 报价时间 | 2022-08-19 09:00:00 至 2022-08-19 17:00:00 | ||||
采购内容 |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2022年学生配餐服务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
周期类型 | 服务期 | 周期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 ||||
交货类型 | 无 | 交货内容 | 无 | ||||
是否下浮率 | 否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 | 成交方式 | 综合评分法 | ||
报价次数 | 2 | 报价间隔 | / | 报价规则 |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 ||
采购包组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最低限价 | |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2022年学生配餐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1 | 批 | 17 | 无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 | 代理机构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曹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徐小姐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400-809-0101 | ||
项目需求 | 一、 本项目通过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综合评审,参与评审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 二、 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三、 在云采链平台参与项目响应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 四、 综合评审须知 (一) 综合评审说明 1.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综合评审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综合评审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综合评审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4.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综合评审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5. 若本项目综合评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综合评审采购活动。 7. 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综合评审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8.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综合评审文件规定和综合评审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9. 参与本次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综合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综合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项目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综合评审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参与评审项目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参与。 10.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2. 本综合评审公告和综合评审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所有。 (二) 综合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综合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综合评审,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综合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 如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项目相关公告以及综合评审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名有效期内撤销其参与项目的; 2. 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 其他因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四) 报名要求(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报名; 2.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 供应商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须为深圳市企业),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等; (五)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响应,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和响应文件)。 2. 供应商须在系统报价结束后2022年08月22日前提供报名、报价文件原件2份(请自行密封邮寄)邮寄到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联系人:胡先生,联系方式:0755-88377572-2307。 3. 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指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报价。如供应商只进行1次报价,则以此次报价为准;如供应商因报价有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第2次报价,则以第2次报价为准,以此类推。 (六) 确定成交候选人(供应商须在系统报价环节上传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请按照本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模板进行编制后打印,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上传即可) 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和第三成交候选人为候选单位。 (七) 无效响应 1. 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2.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 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4. 所有参与评审提供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落款的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响应无效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项目,其响应无效: (1)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综合评审项目; (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综合评审事宜; (4)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综合评审;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 不同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 综合评审活动失败 1.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综合评审活动失败: (1)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 有效参与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金额为定额收取,金额为定额15000元; 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综合评审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 五、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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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2022年学生配餐服务综合评审文件.docx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2022年学生配餐服务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 人民币 17 元/份 |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分值 | 60分 | 30 | 10分 |
评分项 | 权重 | |||
一、价格部分 | 10分 |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综合评审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0×价格权重备注:1.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平台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专家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取消其继续参与评审的资格。 | ||||
二、技术 | 60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服务组织方案 | 10 | 根据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所做的服务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分析是否到位、菜品种类是否丰富多样、营养均衡、管理模式、员工培训、定期体检计划、食堂设施设备安全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①方案内容全面,菜品种类丰富、搭配均衡,员工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到位的,得10分;②方案内容较全面,菜品种类较丰富、搭配较均衡,员工管理较完善,安全管理较到位的,得7分;③方案内容基本全面,菜品种类基本丰富、搭配基本均衡,员工管理基本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到位的,得5分;④方案内容较不全面,菜品种类较不丰富、搭配较不均衡,员工管理较不完善,安全管理较不到位的,得3分;⑤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响应方案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10 | 根据响应文件中对项目完成时间、安全管理、环保等方面(包括原材料的验收标准是否规范、菜品加工流程是否规范、成品是否有检验等工作内容)进行评价:①方案安全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②方案较安全合理,有一定可行性,得7分;③方案安全合理一般,可行性一般,得5分;;④方案较不完整,可行性较不可行的,得3分;⑤未按要求提供服务响应方案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应急方案 | 10 | 根据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做出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是否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合理规范等内容)进行评价:①应急响应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切实可行的,得10分;②应急响应方案完整,有一定可行性的,得7分;③应急响应方案较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④应急响应方案较不完整,可行性较不可行的,得3分;⑤未按要求提供保障措施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4 | 配送方案 | 10 | 根据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做出的配送服务方案(包括是否有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食品加工、包装、保存、物流配送等内容)进行评价:①配送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切实可行的,得10分;②配送方案完整,有一定可行性的,得7分;③配送方案较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④配送方案较不完整,可行性较不可行的,得3分;⑤未按要求提供保障措施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5 | 服务需求偏离情况 | 10 | 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服务需求偏离表》,专家根据项目需求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需求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可有正偏离但不加分。 | |
6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 | 6 | (一)评分内容: 为保障各类食材在配送之前的品质安全,加强对食材检测的质量把控,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进行评审。 1.为本项目配备公共营养师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 2.为本项目配备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且等级为高级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证明文件,且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团队成员购买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的社保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提供往前一个月)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7 | 配送时间 | 4 | 为保障配餐的食品安全性及时效性:1.30分钟以内的,得4分;2.30分钟以上至60分钟以内,得2分;3.其余情况得1分。评分依据: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配餐中心为起点、采购人地点为终点,提供自驾导航路线距离的地图截图(非直线距离)。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三、商务 | 30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考察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4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的学校配餐项目业绩的情况的数量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同类的学校配餐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同一学校不能重复计分,且合同服务期限需满一学年。(二)评分依据:1.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页等清晰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需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供应商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4 | (一)评分内容:1.具有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得2分;2.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二)评分依据: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对应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发证机构官网的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配送场所面积 | 5 | (一)评分内容: 根据供应商配送场所面积(自有或者租赁)进行评分。1.配送场所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5分; 2. 3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3分;3.1000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1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配送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或产权证明;(2)配送场所为租赁的,租赁期应涵盖本次服务期限,提供租赁合同(协议); (3)租赁合同(协议)或房产证明或产权证明等证明文件签约主体与供应商应为同一法人企业;(4)租赁合同(协议)或房产证明或产权证明需体现建筑面积。 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经营项目饭盒制售单班限生产份数 | 5 | (一)评分内容: 根据供应商单班限生产份数进行评分。 1. 10000份(不含)以上的,得 5分;2.5000份(不含)-10000份(含)的,得3分;3.5000份(含)以下的,得1分。(二)评分依据: 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项目”内容为准,原件备查。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5 | 设施设备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深圳市粤B牌照冷藏车,每提供1辆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2. 供应商具有自有冷库的,得2分;须提供冷库供购销或租赁合同以及冷库实物照片。(二)评分依据: 1.需同时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粤B牌照的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购买方须为供应商)、体现车牌号码和冷藏功能的车辆照片。若为租赁车辆的,无需提供购车发票,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2.提供冷库购销合同,还需提供冷库实物照片。备注: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响 应 文 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2022年学生配餐服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提交内容 | 证明文件 |
技术评审 | |||
服务组织方案 | 供应商提供组织方案。 | 第( )页-( )页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响应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第( )页-( )页 | |
应急方案 | 响应供应商提供应急方案。 | 第( )页-( )页 | |
配送方案 | 提供配送方案。 | 第( )页-( )页 | |
服务需求偏离情况 | 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服务需求偏离表》。 | 第( )页-( )页 |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 | 根据评分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
配送时间 | 根据评分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
商务评审 |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根据评分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
供应商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对应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发证机构官网的合法查询渠道的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 | 第( )页-( )页 | |
配送场所面积 | 根据评分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
经营项目饭盒制售单班限生产份数 | 根据评分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
种植/养殖基地规模 | 提供种植/养殖基地为自有的须提供种植/养殖基地产权证明文件,种植/养殖基地为租赁或者与第三方合作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者合作协议;以上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 第( )页-( )页 | |
设施设备情况 | 根据评分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
其他相关证书 | 根据评分准则提供响应文件。 | 第( )页-( )页 |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报价金额(元/份) | 备注 |
深圳市坪山区中山小学2022年学生配餐服务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7元/份 | 人民币____元/份 |
序号 | 用户需求书条款描述 | 供应商响应描述(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填写) | 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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