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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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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2年08月15日 16:09

附件:
附件1中标公示1)(1).doc

一、项目编号:JLSBLB2022-CG40(招标文件编号:JLSBLB2022-CG40)

二、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玖福团膳餐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鑫街33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玖福团膳餐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学校活动、极端天气情况下,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
(2)学校人数:小学约1900人,中学约400人;
(3)用餐标准:小学:15元/人/餐,中学:18元/人/餐;
(4)菜谱设计形式:小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2荤4素(共6菜)
(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中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3荤、4素(共7菜)(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餐后有水果或酸奶,有间餐,间餐为自己制作食品;
(5)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6)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7)供餐方式:由中央厨房将食品原料加工成半成品运送至学校食堂,在学校食堂加工制作,不得在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原料的粗加工(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执行)。采取现场自助打餐的方式进行供餐,并由乙方负责每班至少一人统一打餐;
(8)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9)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一签)
(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学校活动、极端天气情况下,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
(2)学校人数:小学约1900人,中学约400人;
(3)用餐标准:小学:15元/人/餐,中学:18元/人/餐;
(4)菜谱设计形式:小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2荤4素(共6菜)
(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中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3荤、4素(共7菜)(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餐后有水果或酸奶,有间餐,间餐为自己制作食品;
(5)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6)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7)供餐方式:由中央厨房将食品原料加工成半成品运送至学校食堂,在学校食堂加工制作,不得在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原料的粗加工(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执行)。采取现场自助打餐的方式进行供餐,并由乙方负责每班至少一人统一打餐;
(8)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9)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一签)
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一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淑清 花立明 王红 李明刚 段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取,共计三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SBLB2022-CG40

二、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玖福团膳餐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鑫街3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MA15BC8072

成交金额:小学:15元/人/餐、中学:18元/人/餐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学校活动、极端天气情况下,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

(2)学校人数:小学约1900人,中学约400人;

(3)用餐标准:小学:15元/人/餐,中学:18元/人/餐;

(4)菜谱设计形式:小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2荤4素(共6菜)

(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中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3荤、4素(共7菜)(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餐后有水果或酸奶,有间餐,间餐为自己制作食品;

(5)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6)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7)供餐方式:由中央厨房将食品原料加工成半成品运送至学校食堂,在学校食堂加工制作,不得在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原料的粗加工(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执行)。采取现场自助打餐的方式进行供餐,并由乙方负责每班至少一人统一打餐;

(8)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9)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一签)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淑清 花立明 王红 李明刚 段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取,共计三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地 址:南关区生态东街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17790013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电 话: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0431-816858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地址:南关区生态东街

联系方式:刘涛17790013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杨青 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 0431-81685832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