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年08月15日 16:09
附件1 | 中标公示1)(1).doc |
一、项目编号:JLSBLB2022-CG40(招标文件编号:JLSBLB2022-CG40)
二、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玖福团膳餐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鑫街33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玖福团膳餐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 (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学校活动、极端天气情况下,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 (2)学校人数:小学约1900人,中学约400人; (3)用餐标准:小学:15元/人/餐,中学:18元/人/餐; (4)菜谱设计形式:小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2荤4素(共6菜) (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中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3荤、4素(共7菜)(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餐后有水果或酸奶,有间餐,间餐为自己制作食品; (5)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6)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7)供餐方式:由中央厨房将食品原料加工成半成品运送至学校食堂,在学校食堂加工制作,不得在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原料的粗加工(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执行)。采取现场自助打餐的方式进行供餐,并由乙方负责每班至少一人统一打餐; (8)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9)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一签) | (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学校活动、极端天气情况下,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 (2)学校人数:小学约1900人,中学约400人; (3)用餐标准:小学:15元/人/餐,中学:18元/人/餐; (4)菜谱设计形式:小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2荤4素(共6菜) (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中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3荤、4素(共7菜)(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餐后有水果或酸奶,有间餐,间餐为自己制作食品; (5)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6)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7)供餐方式:由中央厨房将食品原料加工成半成品运送至学校食堂,在学校食堂加工制作,不得在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原料的粗加工(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执行)。采取现场自助打餐的方式进行供餐,并由乙方负责每班至少一人统一打餐; (8)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9)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一签) | 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一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淑清 花立明 王红 李明刚 段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取,共计三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LSBLB2022-CG40
二、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玖福团膳餐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金鑫街3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MA15BC8072
成交金额:小学:15元/人/餐、中学:18元/人/餐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在学校活动、极端天气情况下,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 (2)学校人数:小学约1900人,中学约400人; (3)用餐标准:小学:15元/人/餐,中学:18元/人/餐; (4)菜谱设计形式:小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2荤4素(共6菜) (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中学生,主食:米饭加3种面食,副食:3荤、4素(共7菜)(不允许购置半成品,不允许提供油炸食品),加饭免费。餐后有水果或酸奶,有间餐,间餐为自己制作食品; (5)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6)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7)供餐方式:由中央厨房将食品原料加工成半成品运送至学校食堂,在学校食堂加工制作,不得在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原料的粗加工(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执行)。采取现场自助打餐的方式进行供餐,并由乙方负责每班至少一人统一打餐; (8)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9)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2年(合同每年一签)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淑清 花立明 王红 李明刚 段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取,共计三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地 址:南关区生态东街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17790013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电 话: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0431-816858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地址:南关区生态东街
联系方式:刘涛17790013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杨青 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 0431-8168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