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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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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铁路工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详情

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
关注项目
发布时间 : 2022-07-29
招标单位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 GN2022-05-3895
公告截止时间 : 2022-08-01 17:00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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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N2022-05-3895

    2.项目名称:合肥铁路工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

    3.资金来源:本项目不涉及财政资金支付情形

    4.项目概况:合肥铁路工程学校,目前在校生约4000人,教职工约200人。以上数字为预估,可能会有变动,不作为招标人承诺,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01包):合肥铁路工程学校一楼食堂 二标段(02包):合肥铁路工程学校二楼食堂、三楼教职工餐厅、天山餐厅)

    6. 承包经营方式及范围等:

    6.1经营方式:学校监管,中标企业经营,自负盈亏。

    6.2经营范围:食堂经营,主要包括学生、教职工饭菜、面食、豆制品、水吧等食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水电气(汽)接驳点已至项目现场,其他接引安装工作及食堂经营所需的设施及设备由经营企业自行负责(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了解现场的具体情况)。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注:合同期内如考核不合格(包括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餐饮服务未达到师生满意造成学生群体性事件等),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2019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合同服务期涵盖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任一时间点),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学校食堂经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 2022年08月0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在线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8月15日10点00分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开标当天供应商无须委派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08月15日10点00分”做好远程解密准备工作,同时确保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登记时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2.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联系方式:宣主任 0551-62837168(1386619951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陶国顺、丁灵灵

    电 话:0551-65199559(17775259351)、65199549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22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一标段)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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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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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GN2022-05-389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7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8月15日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合肥洁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标段: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合肥华宇餐饮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人名称: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联系人:宣仲磊

    电话:0551-62837168(138661995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516室

    联系人:陶国顺、丁灵灵

    电话: 0551-65199559(17775259351)、65199549

    公示期: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法务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特此公示。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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