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2000137 二、项目名称:李庄中学校2022-2023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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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旭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酒圣路社区柏树林村民小组 | 1,724,25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旭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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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宜宾市李庄中学校 | 猪肉确保新鲜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溯源体系,严禁采购注水、注胶、病猪、死猪、冻肉、老母猪肉等,提供的肉类质量符合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GB/T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2707-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供货时每批次生鲜猪肉必须提供“两证两章”,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照片等要求。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2022年秋期至2023年春期期末)完成采购人指定工作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 1,724,250.00 |
罗炽增(评审小组组长)、刘燕强、陆秀芳(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29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24250元,采购计划编号:51150222210200000798[2022]00169,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10,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翠屏国资大厦2-4楼。4.本项目报价为下浮比例,即成交下浮率为4%,无固定货物数量,据实结算。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李庄中学校
地址:李庄镇顺河街193号
联系方式:江老师;0831-244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胡强;0831-36631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强
电话:0831-3663193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0351评审报告.pdf
0351评审情况记录表.xls
宜宾市李庄中学校2022-2023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8.3定稿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