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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列东中学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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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列东中学西藏部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招标详情

三明市列东中学西藏部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列东中学

乙方:白水农夫(福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HJZB[CS]2022007的三明市列东中学西藏部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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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30102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干货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大米、面粉、玉米食用油、调味品等)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1(年) 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20706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柒仟零陆拾元整(¥2070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品种、数量、时间、地点送货。;

4.2交付地点:三明市列东中学食堂;

4.3交付条件: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承诺交付。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货物,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乙方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确保可追溯。 5.2 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5.3乙方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具体如下: (1)大米:符合GB1354-2009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及《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是当年年度(12个月内)稻谷制作的优质晚米,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提供经相关检测部门鉴定为一等优质晚米的检测报告。 (2)面粉: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一级小麦各项指标. (3)玉米食用油:必须是非转基因食用油,符合相应产品食品安全标准,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玉米食用油应拥有“SC”标志。 (4)糖、味精、酱油、醋等佐料必须符合相应产品食品安全标准。 (5)奶粉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滋味和气味应具有纯正的牛乳香味、状态应干燥、均匀的粉末、冲调时迅速溶解于水,不结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 交货方式:甲方通过邮件或微信等方式以订购单形式通知乙方订购品种、数量等信息,乙方收到通知后应按甲方的要求备货、送货。乙方负责免费运送物资到甲方指定地点,物资的包装费用、乙方在送货途中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签收前因保管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物资在交货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2 交货时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原则上规定每日配送的食材、商品等物资应在每日上午08:30点之前送达各配送点。若有特殊要求,则以甲方每次发出供货计划通知的时间为准。 6.3乙方所供应的食品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相关规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公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应按采购人要求可随时出具当前批次的检验检疫报告。 6.4乙方必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洞、涨包、穿孔、变质、污损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6.5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且不低于其在三明市卖场当日同类产品的质量,且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一。对于未满足要求的货物,建房可以无条件退、换货。 6.6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乙方除赔偿损失外,要支付所涉产品价值的十倍赔偿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6.7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考评结果作出调整供货量、要求整改、暂停供货、取消供货资格等相应措施。 6.8乙方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对食堂采购的食材提交追溯证、一品一码资料并上传。 6.9验收流程 (1)物资到位后由乙方及甲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按照考核标准当场考核并扣除相应分数。对扣分情况应拍照或者录像留证,乙方有异议可以向甲方提出,但甲方有最终判别权及最终决定权。 (2)乙方对质量有异议,可提取样品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遇市场原因供应物资短缺无法满足供货要求,乙方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甲方认可后放可进行变更。如因此产生配送不及时或配送不足的情况,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收货现场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与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单不一致一律剔除退换,不作结算。 (5)乙方逾期供货,影响甲方伙食供应的,甲方有权在其它商场购买。由此产生的差额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服务期满后甲方开具项目总验收单,验收单一式叁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原件)。 (7)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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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1、投标人基准价为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sm.gov.cn/ztzl)公布的民生价格。如没有民生价格的物品按夏商百货、三明好多多、三明大润发、三明永辉超市的平均价为基准价。采购人每月1日、16日会同中标人对基准价进行核实(在核实期内如出现部分商品短缺无法核价的情况,以最近一期核实的价格为准),并作为基准价的调价结算依据。 2、结算金额=结算单价【基准价×(1-下浮率)】×实际供货量。若中标人当月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结算。若中标人当月考核分数低于90分的,以9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0.5%;对全年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企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3、投标人部分商品做特价时采购人也同样享受,并以当日对外销售价格为准。当部分商品做特价的价格高于结算单价时,按结算单价结算;当做特价的商品价格低于结算单价时,按做特价的价格结算。 4、采购人对订货汇总单、送货清单、基准价、检验合格证明、税后发票、银行固定帐号等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采购人于次月25日前直接将物质货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中标人帐户。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10.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负责将所供货品运送到指定的地点,所供数量以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单为准。提供的货品经验收过磅后,签收送货单一式两份。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配送时间和数量的,甲方将提前3小时通知乙方。 10.3所有产品配送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 定的时间、地点准确交货,产品经甲方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员,由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10.4乙方须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准时供货,对客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配送延误,必须及时知会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共同解决。 10.5乙方的食品供应,均应供应新鲜食材,不得提供过期、坏死产品,若乙方未供应新鲜食材,一经查实或产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该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0.6乙方须与甲方紧密配合,准确把握需求并快速响应甲方需求,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积极改进完善,如与甲方需求不符,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10.7甲方在收货现场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与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单不一致一律剔除退换,不作结算,同时乙方负责按时补充因此造成的数量短缺。 10.8乙方应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在某些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时,应主动与甲方沟通,提出调整意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果采购清单中个别产品市场临时难以保障时,不得擅自改变品种,应主动与甲方沟通协调解决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物资价格及其他需求 14.1.1基准价为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sm.gov.cn/ztzl)公布的民生价格。如没有民生价格的物品按夏商百货、三明好多多、三明大润发、三明永辉超市的平均价为基准价。甲方每月1日、16日会同乙方对基准价进行核实(在核实期内如出现部分商品短缺无法核价的情况,以最近一期核实的价格为准),并作为基准价的调价结算依据。 14.1.2结算金额=结算单价【基准价×0.84】×实际供货量。若乙方当月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结算。若中标人当月考核分数低于90分的,以9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0.5%;对全年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企业,机房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14.1.3乙方部分商品做特价时甲方也同样享受,并以当日对外销售价格为准。当部分商品做特价的价格高于结算单价时,按结算单价结算;当做特价的商品价格低于结算单价时,按做特价的价格结算。 14.1.4 甲方对订货汇总单、送货清单、基准价、检验合格证明、税后发票、银行固定帐号等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甲方于次月25日前直接将物质货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乙方帐户。 14.2车辆管理产品配送要求 14.2.1乙方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其配送运输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确保所配送的食品(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优质。 14.2.2乙方应有固定的配送场所,必要的仓库;乙方必须具备与配送商品相匹配的冷藏、保温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并保证所有用品用具符合卫生标准。 14.2.3乙方应安排专业、稳定的配送团队,乙方拟配备的配送人员应具有效期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选配职工时,要做好人员审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14.2.4中乙方应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14.3服务要求 14.3.1乙方为甲方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产品。 14.3.2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有义务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品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疫情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食品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食品不间段供应。 14.3.3甲方在食品验收过程中所指出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纠正或调换。 14.3.4乙方按照甲方的订单、指定时间、地点等要求送货,并根据甲方需要,能每天及时补货,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按需供应,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推拖、延迟。 14.3.5乙方所配送商品质量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6除每日的定时配送外,甲方提出的零星配送请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送达。 14.3.7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并扣除当月配送总金额作为处罚,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4.4售后服务要求 14.4.1乙方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14.4.2乙方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14.4.3乙方必须定期对运送车辆进行清洗及消毒。 14.4.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4.5乙方应接受甲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甲方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 14.4.6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货物,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14.4.7甲方按采购清单及合同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350400]HJZB[CS]2022007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

甲方: 三明市列东中学 乙方: 白水农夫(福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梅列区高岩路3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园B区53栋
单位负责人: 池启长 单位负责人: 李军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于洋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0591-8789616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浦上支行
账号: 账号: 1313050104000611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