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向全局干部职工提供优质安全的餐饮服务,经研究,以公开比选形式向社会公开选择具备合法餐饮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饮食服务企业经营机关食堂。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食堂经营者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服务人员应具备健康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纳税证明;具有健全的日常管理制度、材料采购制度、检查检验与卫生保障制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内容
(一)为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供应早、午工作餐(每日约110—130名人员不等)及接待、加班餐。其中,早餐供应要包含但不限于包子、馒头、花卷、粥、鸡蛋、油条、糕点(粗粮)、豆浆、面条(粉、米线)、抄手、饺子、小菜等,另需提供盒装酸奶或牛奶;午餐供应包含主荤一道、俏荤两道、素菜一道、汤一道、小菜两道、时令水果;如遇传统节气,用餐配菜应体现节日特点。
(二)接待餐、加班餐按约定餐标结算。
(三)服务周期2年。
三、费用结算
(一)市交通运输局为机关食堂经营者免费提供水、电、燃气、炊具餐具、加工设施工具及就餐场所,按月结算相关费用。
(二)餐费结算:每月按就餐人员打卡(签字)实际情况结算。
四、食堂经营要求
(一)比选后由一家餐饮企业负责全面经营,承包方对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
(二)承包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邀请比选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保留索赔或诉诸法律的权利。
(三)承包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等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卫生等均由承包者负责,如因为承包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四)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承包方自行安排(即承包方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市交通运输局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保、意外伤害险等。
(五)承包方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
(六)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
(七)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招标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承包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承包者负全部责任。
(八)承包方保证餐饮供应质量过关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不得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剩菜。
(九)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对供餐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情况反映的问题,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如果两次整改不到位或出现一次食品安全问题,将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
(十)承包期间厨房设备的正常磨损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如今后承包方需进行设备添置及维修的,待与市交通运输局协商后决定。若该设备因承包方的原因损坏,承包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五、报名
符合和接受资质要求的单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制度、业绩证明材料于2022年8月24日至8月26日(工作日9:00—17:00)期间到市交通运输局(都江堰市蒲阳河南路52号)308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482253988。
六、比选
(一)比选时间:8月30日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都江堰市蒲阳河南路52号市交通运输局301会议室
(三)比选方式:由干部职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综合各单位提供的材料,从企业资质及业绩信誉、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及其他管理措施、服务承诺、商务承诺等4个方面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按程序签定《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