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2-08-19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湖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湖州学院采购事务中心就湖州学院疫情防控师生校外定点隔离酒店采购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学院疫情防控师生校外定点隔离酒店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Z2022041A
3、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人民币48.0000万整
5、招标控制价:300元/间/天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人可视情况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年。
7、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1 | 湖州学院疫情防控师生校外隔离酒店采购项目 | 1、湖州学院日常健康监测及居家隔离观察师生校外住宿,酒店每个房间需配备独立卫浴。 2、酒店客房总数需不少于20间。 3、承担隔离学生日常餐饮服务。 |
二、招标要求(一)合格投标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
2、投标人所投酒店所在的建筑物规划用途属性一致的,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投标人所投酒店所在的建筑物为改变原规划使用用途,或对原建筑形制进行过改造的: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批准文件,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同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改造设计方案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
4、由于疫情管控相关要求,本项目不跨区域执行,投标人营业场所须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管辖范围内。
(三)其他说明:1、投标标价应不限于人工工时费、防疫物品消耗费等各项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报价一次,所有有选择性的报价均不接受。
2、质量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题的合法权益,并达到合格标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5、联合体投标资质可由联合体内多个公司共同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参加联合投标的单位须达到招标要求,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竞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获取(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16: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项目公告网址左下方免费获取。
四、投标报名(一)、报名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扫描件1份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会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17:00。
2、报名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箱:cgzx@zjhzu.edu.cn
五、投标文件投递及开标:(一)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5:30(投标人迟到视为自动弃标)。
(二)开标时间:2022年8月26日15:30。
(三)投标文件投递及开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湖州学院和谐餐厅二楼开标室。
六、中标办法根据综合评标法确定拟中标单位。
注:如出现中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按序递补”的方式重新确定中标人。
七、采购合同中标公示3日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付款方式和服务期(一)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由采购人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收到收费项目明细单并提供正规票据,采购人每季度支付一次。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1年,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并由双方协商后可延期或终止,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随时提供服务,不得拖延。
(三)不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8月26日09: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州学院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12239
质疑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12239
湖州学院采购事务中心
2022年8月19日
湖州学院疫情防控师生校外定点隔离酒店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