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浙鼎峰【2022】133号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日用品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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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60000 | 丽水市鲸淘鲜选商贸有限公司 | 缙云县五云街道同心华庭地下商场一区1、2、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日用品副食品采购项目 | 缙云县公安局看守所日用品副食品采购项目 | / | 批 | 下浮率20% | / |
采购人推荐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忠、陈娅莉、郑琼如
七、开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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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审查情况
全部通过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全部通过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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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丽水市鲸淘鲜选商贸有限公司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公安局
地 址:缙云县下双龙村
传 真:0578-3230005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琼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230005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
传 真:0578-3311234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311234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质疑联系方式:1345435726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