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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中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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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中医院第二食堂经营权竞标公告

招标详情

依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版)》(鄂政发[2020]56号)的要求,竹溪县中医院拟就“第二食堂经营权”进行竞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餐饮服务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竞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竹溪县中医院第二食堂经营权。

2、项目地点:竹溪县中医院。

3、经营场所简介:现有院内营业状态第二食堂,经营面积约300平方米,餐饮设备设施齐全,仅需简易装修后即可投入使用。

4、经营范围:县中医院第二食堂仅限于向院内精神科患者提供一日三餐,不承担医院任何客餐接待餐饮服务。

二、投标须知及相关要求:

(1)中标人能满足全年 365 天负责早中晚三餐的硬性要求。经营时间由早上 7:00-晚上 7:00。保证食材新鲜,经过食品检验合格产品,不得购买病、害食材,每周要合理安排饮食花样,一周内不得重复主要菜品,采购方可以随时查看进货渠道及质量。

(2)承包经营期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投入,从业人员团队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建,供应商实行自负盈亏,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招标人无关。

(3)承包经营期内,招标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医护人员及病人用餐满意度测评,若连续两次测评满意度达不到70%,合同立即中止,中标人两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出经营场地,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餐饮定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中途市场涨价,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定价,乙方不能擅自涨价。

(4)中标人能严格按照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分区经营,食品、环境、卫生条件符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标准要求。

(5)具体经营时间以合同一年一签为准。中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权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6)食堂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食堂从业人员操作安全、所有人员的撞击、滑倒等情形。

(7)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向招标人交纳固定资产质押金不低于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8)承包经营期满或终止,供应商投资的设施、设备自行撤离食堂,从业人员由供应商自行安置,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

(9)承包经营期内,食堂的维修、改造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任何维修不得更改主体,相关维修、改造方案报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0)承包经营期内,食堂运行消耗的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竞标人资格条件及竞标方式:

1、竞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含热食类食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专业餐饮服务经营、管理能力;投标人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证明。

(2)投标人从事一定规模餐饮服务2年以上(营业执照佐证),有食堂承包经历者优先(提供佐证资料),同等资格条件下原精神科餐饮服务供应商优先。

(3)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缴纳不低于26万元固定资产质押金。

(4)投标人提供满足或高于招标人要求的承诺书。

三、投标事项: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2年8月22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携带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承诺书、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已具备相应规模经营场所佐证资料),到竹溪县中医院设备科(门诊六楼)报名,报名书标题注明“竹溪县中医院第二食堂经营权投标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下午17:30时,逾期恕不接受。

四、联系方式:

地址:竹溪县中医院(鄂陕大道476号)

联系人:王兴文 联系电话:0719-2726234

监督人:杨书记 联系电话:0719-2733386

竹溪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