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要求 本项目含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支队食堂、溪湖大队、桥北大队、南芬大队、明山大队、高二大队、高三大队、辅警大队、高一大队、平山大队、高新区大队、考试科食堂服务。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负责甲方全年(含全辖所属所有单位)有需求的职工早餐、午餐、晚餐供餐服务(休息日、节假日,乙方可根据甲方就餐人数确定出勤人员人数)。
2.制作要保质保量、无浪费、丢失。
3.保证食堂清洁,餐具、炊具清洗要一餐一消毒,保证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4.承担甲方各种集体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各种会议用餐、职工会餐和各种档次的接待宴请等。“
5.从事食堂服务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健康体检合格的人员。
具体要求:
1、 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制定周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三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4、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5、按要求做好各类用餐,工作接待,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
6、卫生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就餐人员满意率到达95%以上;
7、针对少数民族及有特殊饮食习惯的人员满足其就餐需求;
8、对节假日及延时工作的人员提供就餐服务;
9、物业服务人员应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错时就餐。
人员要求:
有健康证,具备相关工作资质。
三、服务人数
计:41人,每人提供健康体检证明。
四、服务标准
1、供餐操作标准
(1)供餐过程要层层把关,不准使用变质食品。
(2)要做到原料不新鲜不收、不用、不切、不配、不烧,不准提供变质饭菜。
(3)保证饭、菜的数量、规格、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2、餐厅卫生保洁标准
(1)餐桌台布无破损。
(2)台面整洁,无残留垃圾、污迹、油渍。
(3)座椅干净无灰尘、污迹。
(4)餐桌摆放行、列整齐划一。
(5)座椅摆放均匀有规律。
(6)餐厅门、窗玻璃目视无灰尘、油渍、污迹、手印等。
(7)窗台、墙面、天棚无灰尘、污迹、灰吊。
(8)窗帘干净、整洁,无油渍、污迹、灰尘。
(9)地面无垃圾、积水、污渍、杂物。
(10)餐厅无蚊蝇。
3、餐厅服务员工作标准
(1)主动、周到的迎接客人。
(2)做好餐前准备工作,根据客人用餐标准、时间、人数摆台。
(3)做好餐中服务工作,按上菜程序上菜,勤换餐盘、烟缸。
(4)做好餐后卫生清洁工作,餐具、用具一餐一消毒。
(5)征询客人用餐意见,提供给厨师。做好餐后的整理、清洁工作,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及时追还,并报告上级。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按“三白四勤”(白衣、白帽、白口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的标准工作,做到个人卫生清洁,厨房内洁净无灰尘、无污迹,确保食品卫生。
(2)冰箱每天一清,每周一洗,生熟分开,做到先进先出、摆放合理。
(3)保持厨房地面清洁、无积水、无油垢,墙上无食物残渣和污迹。
(4)在操作过程中禁止直接用操作工具和手品味,品味后的菜不可放回锅内。
(5)用具、盛器每次用后要洗净消毒,抹布、刀、砧板、容器等要区分不同用途,生熟必须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6)配菜用盆不叠放在盛放熟食菜肴的碗盆内。
(7)配菜结束后要拖净地面,禁止在洗菜池、洗手池内清洗拖布。
(8)餐厅、厨房内应设置带盖的污物处理桶,并有专人保洁和清理。
(9)在开饭时派专人负责餐厅台面卫生工作,做到文明用餐。
(10)餐厅必须做到每周五大扫,每天小扫,始终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蝇防鼠设施。
(11)餐厅卫生设施、库房布局必须符合卫生防疫站要求。
(12)餐厅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检查身体,必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
(13)餐厅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打饭前做到洗手。
(14)生熟食品、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橱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15)每天用完的厨具要洗干净,要专人负责,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16)每天卫生小清扫,每周卫生大清扫一次,餐厅内不许到处乱堆杂物,餐厅的垃圾要当天清理。
(17)操作间及餐厅卫生要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其它
服务时间:一年 (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单位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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