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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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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5201-2022-013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9-01 09:30:00,更正为:2022-09-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9-01 09:30:00,更正为:2022-09-08 09:30:00。

1、第9页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三点对食材的具体要求中第(一)点中的★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修改为:★⑤肉制品须出具本批次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带有MA、CMA或CNAS标志的食品检测合格报告),水产品须出具本批次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带有MA、CMA或CNAS标志的食品检测合格报告),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2、第9页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三点对食材的具体要求中第(二)点中的★2、投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修改为:★2、投标人须提供猪肉、牛肉、羊肉、鸡鹅鸭肉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投标人在中标后,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第22页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三点对食材的具体要求中第(一)点中的★⑤、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修改为:★⑤肉制品须出具本批次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带有MA、CMA或CNAS标志的食品检测合格报告),水产品须出具本批次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带有MA、CMA或CNAS标志的食品检测合格报告),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4、第22页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三点对食材的具体要求中第(二)点中的★2、投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修改为:★2、投标人须提供猪肉、牛肉、羊肉、鸡鹅鸭肉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投标人在中标后,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可忽略。

6.请参与本项目开标、评标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密切关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参与本项目开标、评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榕城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0663-8688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663-8071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卓芬

电 话:0663-8071671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8月23日


相关附件: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机关、渔湖办公点、地都打私执勤点、凤美、地都、登岗、砲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2082302).zip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