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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幼儿园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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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井研县幼儿园

2022——2023学年度

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

招标公告


为更进一步提高我园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乐山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流程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经行政会研讨决定,实行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供应商。


二、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幼儿园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 长:周平(园党支部书记、园长)

副组长:刘勇(园党支部副书记、副园长)

成 员:伙管会代表、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食品安全管理员、县教育局监督人员


三、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调味品类;

项目二:猪肉类;

项目三:蔬菜类;

项目四:干鲜等类;

项目五:家禽、家畜等类;

项目六:预包装点心类;

项目七:水果类;

项目八:流质奶等类;

项目九:鲜糕点等类。


四、幼儿园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准,等级为一级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专人专车配送。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T552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专人专车配送。

3. 猪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并经过井研县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图章,专人专车配送。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并在保质期有效期内,专人专车配送。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蔬菜,专人专车配送。

6.家禽、家畜类:新鲜、颜色气味正常、非冷藏或冷冻、具有井研县防疫站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专人专车配送。

7.水果类:新鲜、无腐烂变质,专人专车配送。

8.预包装点心及鲜糕点类:无色素、糖精等食品添加剂,专人专车配送。

9.流质奶等类: 符合GB 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专人专车配送。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制定《井研县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经行政会讨论通过。

2.发布招标公告:

(1)时间:2022年8月23日——8月25日;

(2)公示方式:在井研县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3.报名登记:

(1)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5日上午10:00—12:00,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井研县幼儿园总务办公室(研城镇书院街5号);联系人:钟老师13908134328、吴老师:17740236559。

(3)报名材料要求:有效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近期检验报告)、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服务承诺书(对产品价格、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书面承诺)、送货人健康证明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4)大米、鲜猪肉类供货方需提交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原件、复印件。

4.评标时间、地点和程序:

(1)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9点。会议提前15分钟签到,以规定时间为准,到时未签到者则视为弃权。

(2)地点:井研县幼儿园会议室(井研县研城镇书院街5号)

(3)资质再次审核:幼儿园评标小组对应标单位资质进行现场审核,资质审核不符合的商家退出投标。

(4)在开标时,投标人现场进行3分钟以内竞标讲述(所供货物质量、价格及服务等情况)。

(5)评标:评标小组成员听取同类投标商各自阐述所供货物价格、质量、服务并现场提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以票数多者中标。

5.中标公示:中标后,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标供应商3日内与我园签订书面合同。


六、监督

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过程全程监督指导。



七、中标后事项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2.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商品,不得转包或跨项目供应,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3.大米、菜籽油、肉类如遇市场价格浮动供货单位应提前一周通知幼儿园并协商,反之结算时仍按原价格执行,如遇价格下浮未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4.合同期内如同一供货商被我园相关管理人员发现有以次充好、隐瞒市价等情况,幼儿园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井研县教育系统黑名单”。


八、其它

1.采购方与供货商家在磋商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实行一票否决。

3.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后,服务、质量、价格、相关资料(如每一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检疫证等)等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办理,取消供货资格,解除供货协议。

4.定价、结算办法:学校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综合定价,按月结算。

5.投标人来园参加投标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及行程码,其他事项按照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6.本方案解释权归井研县幼儿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井研县幼儿园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