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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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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8-24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食堂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食堂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ZZ22181FW02400088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食堂服务项目。

4、招标内容:采购内容为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本溪市分行食堂服务工作。食堂服务人员18人,其中本溪市分行11人、本溪县支行3人、桓仁县支行4人。采购估算金额为81万元。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食堂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必备的相关资质,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有近三年(签订时间为2019年5月至今)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类似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含)以上;

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1.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1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zlnfgs@163.com,邮件请备注授权委托人及其联系方式,邮箱标题请标明投标人名称简写+项目名称简写+报名材料),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份证;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公告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投标人有近三年(签订时间为2019年5月至今)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类似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含)以上。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24日8:30至2022年08月29日16: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7、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9日10: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3)开标方式:纸质开标,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可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如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实际以签收时间为准),并提供认可开标结果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12-16A栋1门

联系人:辛女士

电 话024-81899488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盛女士

电 话:024-81899488

电子邮件:zzln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