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2022-HW-GK-HYFZ-1694
项目名称:
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2022-HW-GK-HYFZ-1694/01 | 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 公开招标 |
候选人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1 | 天津市鑫鳌特食品有限公司 | CNY 9,598,896.00 | CNY 5,759,337.60 | 109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性检查合格,综合排名第一,总得分98.14,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天津客优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CNY 10,066,842.18 | CNY 3,839,558.40 | 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性检查合格,综合排名第二,总得分96.98,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天津耕德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CNY 10,573,095.88 | CNY 10,573,095.88 | 36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性检查合格,综合排名第三,总得分96.52,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非候选人
序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备注 |
1 | 天津世泰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详细评审排序低 | 招标项目名称: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694 投标人名称:天津世泰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合格,总得分93.54分,评审排序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 | |
2 | 天津市宏聚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详细评审排序低 | 招标项目名称: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694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宏聚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合格,总得分92.39分,评审排序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 | |
3 | 安华鲜生(天津)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详细评审排序低 | 招标项目名称: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694 投标人名称:安华鲜生(天津)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合格,总得分87.28分,评审排序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 | |
4 | 天津市鑫亿农食用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详细评审排序低 | 招标项目名称: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694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鑫亿农食用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合格,总得分86.12分,评审排序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 | |
5 | 上海灵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694 投标人名称:上海灵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或包含水果类的全品类食材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若投标人仅提供1项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业绩金额(发票中水果类合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为2项及以上的,多个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业绩金额(发票中水果类合计金额)累计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的历史结算发票及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不低于1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注:若发票中未体现货物明细,应提供发票对应的明细单。(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4)供应商如提供包含水果的配餐服务、食堂承包等业绩证明材料,需在业绩材料中包含水果且水果累计金额满足招标业绩金额要求,如提供水果采购发票及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不低于1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等方式。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贵公司未提供到货验收单,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 | 天津市丁顺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694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丁顺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或包含水果类的全品类食材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若投标人仅提供1项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业绩金额(发票中水果类合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为2项及以上的,多个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业绩金额(发票中水果类合计金额)累计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的历史结算发票及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不低于1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注:若发票中未体现货物明细,应提供发票对应的明细单。(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4)供应商如提供包含水果的配餐服务、食堂承包等业绩证明材料,需在业绩材料中包含水果且水果累计金额满足招标业绩金额要求,如提供水果采购发票及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不低于1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等方式。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贵公司在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中水果类业绩金额(提供的发票水果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 | 天津文秀达商贸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招标项目名称:配餐公司天津地区水果采购专有化协议 招标项目编号:2022-HW-GK-HYFZ-1694 投标人名称:天津文秀达商贸有限公司 评价情况:符合性检查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或包含水果类的全品类食材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若投标人仅提供1项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业绩金额(发票中水果类合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为2项及以上的,多个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水果类业绩金额(发票中水果类合计金额)累计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的历史结算发票及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不低于1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注:若发票中未体现货物明细,应提供发票对应的明细单。(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4)供应商如提供包含水果的配餐服务、食堂承包等业绩证明材料,需在业绩材料中包含水果且水果累计金额满足招标业绩金额要求,如提供水果采购发票及到货验收单(到货验收单不低于1份即可,最终金额以发票为准)等方式。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贵公司提供的业绩中水果类业绩金额(提供的发票水果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公示信息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2年08月31日
其他:
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提交,其它形式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投诉渠道联系方式: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合格资质-2022.8.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