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多证合一原件扫描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 //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2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3 利害关系: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4 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审查,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截图,(请注意:如应答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不是同 一人的,均需提供),评审小组需核实真实性,最终以评委认定结果为准。
2.5应答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评委在资格后审阶段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中进行查询)
2.6代理或联合体应答方式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提供的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食品安全标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资质证书是否在正常年检和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