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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天星湖中学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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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天星湖中学中秋节教职工福利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2022-09-03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天星湖中学中秋节教职工福利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TXYXJ2022084

项目名称:天星湖中学中秋节教职工福利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00元/张

最低限价:800元/张,南通市天星湖中学中秋节的慰问品提货券。每份提货券实付总金额设置: 800元/张(213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发放时学校提供实际教职工人数为准)。

注明:供应商报价时所报“提货券面值金额”,是指投标供应商按学校实际支付金额(800元)可以对应提供的按供应商门店零售价(有会员价的商品享受会员价)计算的商品合计金额。“提货券面值金额”报价低于相对应“提货券学校实际支付总金额(800元)”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后附格式)。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按照后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按照后附)的这两项(须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如核实未通过,经评标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具有机关、事业单位节日慰问品采购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响应供应商在南通市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商场、超市等有固定的提货场所(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时间为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出租人产权证)相关复印件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09月03日至 2022 年09月07日15:00 分止

2、地点:供应商直接从南通市教育局自行下载询价文件等招标资料。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200元/每位响应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可在2022年09月07日 14点30分时(北京时间)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7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拒绝以下询价供应商参与投标:

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到现场询价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4、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教育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开标现场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绿色行程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各省、市有最新防控要求的,按当地最新发布的防控要求执行。

6、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

7、鉴于本项目发布第二次,若在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采购人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选择其他采购方式,可以谈判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九、成交结果通知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5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地 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298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0513-8905266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联系方式:0513-69895668

电子邮箱:ntxyjhy@163.com

(9.3 定稿)天星湖中学中秋节教职工福利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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