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餐厅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S-2022-19
2.项目名称: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解放路校区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市场上相应食品原材料零售价格的1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向采购人供应学校餐厅所需食材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供货地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质量: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6、服务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及报名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格式附件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期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后果自负。(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05日至 2022年09月0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文景路2-6号)携证件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食品安全承诺(格式自拟)
(5)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截图;
(7)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因疫情影响,本项目接收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须附联系人电话,否则不予接收,报名时间按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电子邮箱为1597500383@qq.com)。
现场报名递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网上报名递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查。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响应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 2022年09月0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
4、磋商文件售价:叁佰元整/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2、递交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9时00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依据漯财购(2018)16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服务招标)有关规定计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东段26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95-297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一大队对面)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95-39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95-3939996
附件1:
漯河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本人)保证上建承诺事项的其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成其能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井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日 日
注: 1.响应人须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