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州直机关食堂大米、面粉、清油类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FSCG2022224-1
项目名称:州直机关食堂大米、面粉、清油类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州直机关食堂大米、面粉、清油类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件、公斤、升
简要规格描述:大米、面粉、清油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有针对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6日至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1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0909-2318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州海西国际5号楼17楼
联系方式:18690901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倬
电 话:18690901161
附件信息:
米面油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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