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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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候选人公示
- 成交结果公告
- 交易见证书
- 其它公告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泗县支行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打印 导出PDF
(磋商编号:HPZB-2022-158)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宿州市
一、磋商条件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委托,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泗县支行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现发出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项目预算: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需求,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合同估算价约96万元,合作期限两年,入围1名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内容:宿州市分行泗县支行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项目。结合泗县支行就餐人数(泗县支行就餐人数约24人)、往年食堂费用预算、员工福利水平等情况,拟进行泗县支行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采购。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为保障食品采购符合绿色环保、食品安全要求,县支行食堂供应商需承诺县支行食堂米、面、粮、油、调味品、奶制品等由供应商从当地大型商超采购并运送,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由供应商通过正规途径采购并运送;
(2)泗县支行食堂食材需于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点前送菜上门。如需临时紧急增加货品,中选供应商需在1小时内配送至行方指定地点;
(3)能够保证市场大多数菜品的供应。
(4)价格按照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fagaiwei.ahsz.gov.cn/index.html)“价格之窗”-“价比三家”公布的各大超市最新菜品价格的平均价,对供应的肉类、蔬菜等进行折扣。同等品质的菜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没有的产品价格,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按就近的大润发等大型商超当日价格进行结算;
(5)如需临时紧急增加货品,中选供应商需在1小时内配送至泗县支行指定地点。
三、磋商人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潜在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潜在供应商能够开具有效发票。(对于不能提供发票的农产品,不强行要求提供发票;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往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复印件或者提供承诺函。);
4.潜在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最少一项长期(6个月及以上)餐饮供货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5.潜在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响应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响应人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人员;
③响应人在本地具有分公司。
备注:本地指安徽省宿州市范围内。
6.在报名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潜在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7.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8月31日17时00分(节假日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分包分别购买并下载磋商文件,每标段600元(含100元平台管理费),售后不退。
3.供应商须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银行账户缴纳磋商文件费用,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费用缴纳后需将缴费回执单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待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支付标书费需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具体操作流程为:找到报名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左侧“支付文件费”栏——上传“缴费回执”即可。线上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551-62624017)。标书费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徽商银行寿春路支行
账号:2231012070089908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15时00分止
递交方式:邮寄递交(邮费自理,邮寄后将公司名称、快递单号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收件人,并电话通知收件人)
递交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室(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层开标室.
七、其他
1、报名资料: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应查询结果截图及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以上每份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及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pzxjt.cn/)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859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557-3050117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延安路1666号
联系人:吴孟泽、汪月琴
电 话:18119713120、18156506082
电子邮件:17483799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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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泗县支行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泗县支行食堂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HPZB-2022-158
招标人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859号
联系人
马先生 0557-305011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人
吴孟泽 18119713120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06日15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金寨策鑫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胡小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安徽省泗县佳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http://www.hpzxjt.cn/)
公示时间
2022年09月07日-2022年09月09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异议函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提起异议的时间及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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