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7日 14: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A-3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19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A-304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36619185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189366191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连云港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万佳商务A座3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18795569115 |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A-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R2022036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餐厅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保障本单位用餐需求,引进专业的食堂管理队伍为本单位提供早、中、晚餐及接待用餐等服务。要编制科学合理的每周菜谱,根据季节等情况及时调整创新,不断更新菜品,确保正常工作日的一日三餐及接待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营养搭配均衡,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就餐人员;保证工作环境、餐厅的卫生、整洁,厨具、餐具均须清洁消毒,做好除 四害 和 四防 工作等;严格履行食品卫生安全职责,规范菜品操作流程,保障职工用餐安全卫生。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投标单位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企业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截图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至 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A-304室)
方式:获取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A-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A-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9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18936619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万佳商务A座304
联系方式:李工18795569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电 话: 1893661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