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2-09-07】
1.招标条件
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的澄湖服务区(东)厨房液化气炉灶改建电磁灶项目(二次招标)已经批准,项目招标人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澄湖服务区(东)厨房液化气炉灶改建电磁灶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与供货期
服务区分公司澄湖服务区厨房间炉灶目前使用的是瓶装液化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厨房排风、灶台等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维修成本较大。因澄湖服务区电力扩容项目未开始,考虑到服务区现配电房容量,从安全使用及环境保护的方面考虑,澄湖服务区现提请将东区厨房液化气灶具全部改造为电磁灶具。本项目预算约39.6313万元。
供货期:自招标人下达采购指令后40日内完成工作。
供货地点:澄湖服务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内依法纳税的缴税凭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的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等凭据);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或所采用的产品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加热食品设备类);
(8)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厨房电磁灶具供货的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进行二次报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将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以及营业执照等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邮箱:SZJJ_DL@126.com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电汇至招标代理账户(开户名称: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12905571810601),支付完成后须与招标代理及时电话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电子版等同于纸质版本,如投标人需领取纸质版,可向招标代理提供相应地址及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招标代理可提供邮寄服务。招标文件费用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支付,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 9 月 29 日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9 月 29 日9:30。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0102室(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也可采用快递等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邮件寄出前应电话告知招标代理,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于2022年 9 月 28 日17时00分前(以投标代理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快递至邮寄地址(邮寄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1506室,联系人:沈家成,电话:0512-67600770-342247)。建议投标人将投标响应文件外层封套用胶带纸密封一圈,以防在邮寄途中破损。对因邮寄途中第三方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遗失、损坏、密封情况不符合投标邀请文件要求的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评标的,责任由各投标人自己承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联 系 人:陆磊
电 话:0512-67600770-348128
招标代理: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
电 话:0512-65106520/65106506
联系人:李正帅、房艳夫、尹雨菁
E-mail: SZJJ_DL@126.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