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梧州市华惠粮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机场路15号第4幢8#楼8、9、10、11商铺
邮编:543002
联系人:潘振旺,联系电话:18677400909
授权代表:黄洁莲, 联系电话:15077484141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食堂食品集采集配和学生供餐项目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2-G3-01554-CGZX
采购人名称:梧州市教育局
质疑事项:中标结果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1:
我公司在2022年8月17日参加了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食堂食品集采集配和学生供餐项目采购(项目编号:WZZC2022-G3-01554-CGZX)的投标,现在质疑本项目的投标人之一及拟定中标人――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错误,应属无效投标,不应作为中标人。
在2022年8月17日早上早上9:30开标后,在政采云平台进入开标第一步“报价确认”。政采云开标页面可以清楚看到一共有六家公司参与投标,其中“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藤县优悦百货有限公司”在第一环节“报价确认”中的“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内容都填写错误。“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供货期写错,而且没有填写服务项目负责人;“藤县优悦百货有限公司”没有填写供货期。“报价确认”在制作电子标书中一并填写,也属于整份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属于必须提供的报价文件。为什么“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没有按要求提供正确的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也能顺利进入第二步开标评审阶段,并成为中标人我公司合理怀疑在开标评审过程中,评委没有对每家公司的资格审查文件和必须提供的文件进行逐一按要求对照检查,导致这一错误结果出现。此错误的中标结果将导致本司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严重的损害,也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质疑答复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九条(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报价审查属于符合性审查阶段,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在报价评审时对广西新生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报价响应文件(包含投标函与开标一览表)进行仔细审查,评审结果是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藤县优悦百货有限公司在本项目评审中是由于其他原因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没有进入下一步评审的。
因此,本项质疑事项不成立,驳回质疑。
质疑事项2:本公司的投标文件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制作,全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评分条件,为什么分数达不到中标人我司合理怀疑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对我司的计分情况存在错误,没有按实际的评分细则一一对应打出合理分数,或者打分计分期间与其他公司的计分结果出现混淆,从而导致这一错误结果。此错误的中标结果将导致本司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严重的损害。
质疑答复2:本项目的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并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综合三名中标候选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此,本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驳回质疑。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9月8日
附件信息:
关于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食堂食品集采集配和学生供餐项目采购的质疑答复函(华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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