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加工750吨跳跳鱼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张家界福太子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8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9
4、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4
5、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29
6、结论 30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件:
附件1:项目环评委托书
附件2:原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3:项目扩建管委会意见
附件4:营业执照
附件5:法人身份证
附件6:现有项目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环境现状及敏感目标分布图
附图4:园区污水管网规划图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加工750吨跳跳鱼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
项目代码 | 无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田际峰 | 联系方式 | 15674438118 | |||||||||||||||||||||||||||||||||||
建设地点 | 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24栋 | |||||||||||||||||||||||||||||||||||||
地理坐标 | ( 111 度 09 分 58.018 秒, 29 度 26 分 12.763 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6.1 | |||||||||||||||||||||||||||||||||||
环保投资占比(%) | 30.5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张家界经济开发区C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单位: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及文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经济开发区C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张政函〔2012〕139号。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环评批复:关于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批复文号:湘环评〔2011〕207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根据《张家界经济开发区C区可靠性详细规划(2012-2030)》-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位置图,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经开区规划功能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科技工业园;张家界市重要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集散中心;城市综合新区和城市东大门,规划产业定位为:依托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发展如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械和矿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体系;依托张家界市作为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的优势,发展旅游商品产业,如旅游工艺品创意加工、旅游食品生产等产业体系;依托张家界的空港、高速公路等交通优势,发展商务成本低、高效益的产业,如新能源利用、电子商务等产业体系。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经开区项目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经开区内不新增三类工业用地,禁止引入三类工业企业入驻;限制水耗高、污水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进驻和发展;鉴于开发区位于张家界市城市东门户,为张家界市旅游分区规划的综合印象区,开发区必须严格禁止引入矿产品初加工等气型污染严重的企业,限制烟囱设置,确保不对城市环境和景观造成不利影响。批复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推广节能降耗技术,鼓励企业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 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用地规划,本次扩建内容为新增一台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由于园区供热系统热力供应无法满足建设单位工艺需求,并取得园区管委会同意,项目扩建后新增软水制备设备废水,视为清净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新增有组织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水膜除尘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设符合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食品制造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其中提到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质量环境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对比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 表1-1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八、张家界市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8-1、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求,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3080220002,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域主题功能定位永定区属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主导产业为:湘环评[2011]207 号:食品加工、生物医 药、机械与矿产品精深加工; 湘发改函[2016]224 号:新扩区域主要布 局发展植物提取、新型材料及旅游商品; 六部委公告 2018 年第 4 号:生物医药、建 材。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2: 表1-2项目与《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控制条件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可见本项目选址总体合理。 1.3 碳排放分析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346号),试点工作不涉及湖南省,项目不需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1.4 项目用地情况 项目本次改扩建在厂房北侧增加一台蒸汽发生器,不新增用地。 1.5 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于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在项目原址上新增设备,不新增用地;园区交通便利;根据《张家界经济开发区C区可靠性详细规划(2012-2030)》-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位置图,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项目1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分布,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1.6 与张家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张家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张环发[2021]47号)“精准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调整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供应水平。科学规划区域能源供应,优化能源使用与分配,因地制宜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在居民生活、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煤消费。加强煤炭清洁利用,禁止低品质煤炭直接利用,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限制劣质煤的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加大对销售使用劣质煤情况的检查力度。推进天然气管网、储气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本项目新增蒸汽发生器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符合张家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
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2.1 项目由来 张家界福太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C区,公司租用张家界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24栋1楼1700m2厂房进行年加工750吨跳跳鱼生产线项目。随着园区企业不断增加,园区热力供应严重不足,导致现有项目产品无法正常杀菌,不能全面正常生产,已不能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因此,张家界福太子食品有限公司拟新增一台蒸汽发生器用于热力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本项目新增一台2t/h蒸汽发生器,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区域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和踏勘,对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2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现有工程租用张家界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24栋1楼1300m2的厂房进行跳跳鱼生产,总投资600万元,跳跳鱼生产规模750t/a。现有工人120人,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不提供食宿。 2.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750吨跳跳鱼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界福太子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界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24栋 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 建设进度:项目计划于2022年7月开始建设,预计施工期1个月,于2022年8月竣工。 总投资:20万元。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现有工程租赁园区第24栋标准厂房1楼为生产车间,总面积为1700m2。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见表2-1。 项目不新增用地,仅新增一台2t/h蒸汽发生器,设备情况见表2-2。 表2-1 现有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
表2-2 新增设备情况
表2-3 扩建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
2.5 工程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4。 表2-4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2.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次扩建内容不新增工作人员,现有工程共有工作人员120人,一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300天。 2.7 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5。 表2-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2.8 平面布置 经现场调查,项目租用工业园标准厂房24栋一层。厂区内部布局:原料车间位于厂区东侧,在原料车间进行清洗、油炸及卤煮;厂区西北侧为生产车间,主要进行称空、杀菌、滤干及成香;厂区西南侧为成品包装车间,进行包装及外售。厂区内的废气处理设施(油烟净化装置)、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三级生化反应池)位于厂区南侧。本次新增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位于厂区北侧。详见图2-1。 下载 图2-1工程平面布置示意图 2.9 公用工程 2.9.1 供电 从园区电网接入,不设置备用电源。 2.9.2 给排水 (1)给水 本次扩建内容不新增工作人员及产品规模,因此无新增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本次扩建内容用水主要是软水制备用水,用于蒸汽发生器补水。年用水量为1212m3/a。 (2)排水 本次扩建内容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仅新增软水制备设备排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可视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下载 图2-2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t/d)下载 图2-3 扩建后项目水平衡图(t/d) 2.10 项目用地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扩建内容不新增用地,新增设备安装放置于厂房北侧原有空地上,地面已硬化。 2.11 项目四至情况 项目位于张家界经济开发区C区第24栋标准厂房一楼,根据现场调查,北侧23栋为张家界华米新粮食股份有限公司,南侧25栋为湖南西来客电力储能生产车间,东北侧17栋为福记开心蛋糕食品有限公司、张家界维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一品乐公司,东侧18栋为湖南西来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东南侧19栋为张家界恒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园区道路田家台路。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2.1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次扩建内容新增蒸汽发生器一台,配备软水制备系统,主要工艺如下: (1)蒸汽发生器工艺流程 项目蒸汽主要采用自建的1台2/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蒸汽,将自制软化水加热成水蒸气,为生产工艺提供蒸汽。 (2)全自动软化水工艺流程 项目全自动软化水系统为离子交换树脂装置,由运行-反洗-再生吸盐-置换-正洗-盐箱注水环节组成。采用运用离子交换原理,用软水器的钠离子交换树脂吸附水中的钙、镁离子,释放钠离子,使水质得到软化的工作工程完全自动化的水处理设施,水质软化的反应方程式为:(其中以R代表树脂本体) 2NaR+Ca2+=CaR2+2Na+ 2NaR+Mg2+=MgR2+2Na+ 吸附钙、镁离子饱和后的树脂经过食盐溶液的处理,可重新转化为钠型②恢复交换能力,这一再生过程的反应式为: 2NaCl+CaR2=2NaR+CaCl2 2NaCl+MgR2=2NaR+2MgCl2 正向和反向离子交换的反复进行,就可使软化水持续不断的产生。离子交换树脂需定期更换。 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软水制备系统废水、设备噪声、固废等;详见下表。 表2-6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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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2.13 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主要从跳跳鱼生产,本次扩建内容仅新增一台蒸汽发生器,原有生产工艺及规模均不发生变动。现有工程于2013年3月由张家界市环境保护科研所编制了《年加工750吨跳跳鱼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4月28日取得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原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批复(张环开评[2013]2号文),并通过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验收。2020年04月16日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30800079178417A001X。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结合项目原有环评报告及验收报告,现有工程污染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 下载
图2-4现有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简介: 将长1~3cm的干鱼经筛选、清洗后油炸,用干卤粉配水调制卤料对油炸后的小鱼进行卤制,卤制后再进入拌料间加入盐、味精、香辛料等入味,然后进行计量真空袋装,袋装后再进入杀菌间用蒸汽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产品就可以进入成品包装间进行盒装,最后入库待售。 表2-7 现有工程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2.13.1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问题及整改措施 表2-8 项目原有环保措施一览表
项目无原有环保问题,不需进行整改。 2.13.2 环保投诉与纠纷问题 现有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治理,现有项目投产以来未出现过相关的环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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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3.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数据引用“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中“附件4:2021年1~12月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表中永定区监测数据,具体见表3-1。 表3-1 永定区2021年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表
由上表可知,永定区2021年年度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PM10、PM2.5、CO、O3)均达标,说明永定区属于达标区。 3.2 地表水环境 本次扩建内容无生产废水产生,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为清净下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 本次评价引用《张家界市环保局关于2021年12月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中水质监测结果,通报表明,位于永定潭口及永定独子岩段面2021年1月~12月平均水质类别为II类,说明澧水位于项目河段水质较好。 3.3 声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分布,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3.4 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提到的“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可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3.5 生态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要求“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现状调查”。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不需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3.6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设备,不进行电磁辐射影响评价,因此无需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现状调查。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3.7 环境保护目标 3.7.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保证项目建设不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分布。 3.7.2 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扩建内容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为清净下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无其他废水产生,不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分布。 3.7.3 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环境保护级别见下表: 表3-2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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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3.8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3.8.1 废气排放标准 蒸汽发生器燃料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他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3-3。 表3-3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8.2 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3.8.3 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4。 表3-4 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3.8.4 固废排放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需设置水型总量控制指标。 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本项目需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项目为蒸汽发生器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NOx,经计算,SO2排放量为2.39t/a,NOx排放量为1.43t/a,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39t/a,NOx:1.4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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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4.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4.1.1 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仅新增设备,不涉及厂房修建等内容,仅需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仅有少量粉尘产生,排放量极少,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4.1.2 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设备安装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现有厕所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4.1.3 噪声控制措施 建议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轻拿轻放,减少物料碰撞噪声。 4.1.4 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包装废物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设置一个垃圾桶收集,由工作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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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设备运转噪声、软水制备设备废水、蒸汽发生器燃烧灰渣等。 4.2.1 废气 4.2.1.1 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工艺流程分析可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蒸汽发生器燃料燃烧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蒸汽发生器产生蒸汽来为各工序提供热能,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共设置1台2t/h的蒸汽发生器,总蒸汽量为2t/h,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生物质颗粒消耗量约为390kg/h,项目蒸汽发生器每天运行12小时,年生产300天,则项目生物质颗粒消耗量为1404t/a。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附录F中的表F.4生物制燃料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见表4-1。 表4-1 燃气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
注: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含硫量小于0.1%,所以本项目排放系数取S取0.1。 新增蒸汽发生器配套一套多管式除尘水箱,烟气通过除尘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拟设置风机风量为10000m3/h,项目天然气燃烧烟气中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 天然气燃烧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措施防治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性分析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扩建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主要防治措施一览表见下表。 表4-3 废气治理措施一览表
②废气治理措施达标可行性分析 多管箱式水膜除尘器内设有一至二块孔板,每块板的上方设有喷头。含尘气体从进风口进入除尘器内,遇折流板突然形成180°转向,气流产生很大的离心力,粉尘向气流的外方移动,与水面接触后被吸附。形成多级分离。到达孔板下方时,与孔板下来的水滴接触,又有部分粉尘被水滴吸附。喷头喷下的水滴落到孔板后受到从孔板下通过的上升气流的作用,在孔板上产生60~80mm的泡沫层。气流在通过孔板时,粉尘与水接触面积最大,也是捕集率最高的位置。通过孔板后的气流必然夹带部分雾滴,当上升到离心除沫器的导流片间隙时,气流由直线运动变为螺旋运动。强烈的旋转运动把被夹带的雾滴甩到器壁上形成水膜并沿器壁流回水箱内,净化后的气体从排风口排出。此类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到90%~99%之间,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附录F中的表F.4生物制燃料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计算废气产生浓度已达到排放标准,由于新增蒸汽发生器自带配套除尘器,可进一步减少颗粒物排放量,减小排放浓度。因此,项目燃烧废气采用多管箱式水膜除尘器措施技术上可行。 ③排气筒高度的合理性分析 因园区燃气不足以供应项目生产,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生物质锅炉提供项目所需蒸汽,故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中燃煤锅炉2t/h装机容量的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要求设置30m高烟囱,项目地处工业园区,园区内均以生产厂房为主,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24m,本项目烟囱高度30m,满足高于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3m以上的要求。 (2)废气影响分析 蒸汽发生器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综上,项目处于工业园区,周边敏感目标较少,各类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表4-4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4-5 大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4.2.1.2 自行监测要求 建设单位废气污染源应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表4-6 废气监测要求一览表
4.2.2废水 4.2.2.1废水产排情况 本次扩建内容不新增工作人员,生产工艺及规模不发生改变,因此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扩建项目用水依托现有工程由园区给水管网供给,主要用水为蒸汽发生器用水及配套软水制备系统用水,蒸汽损耗后仅需补水,无废水外排,软水制备系统排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1)锅炉用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所用热源由蒸汽发生器供给,结合建设方提供资料,蒸汽发生器补水量为蒸发量的40%计,则蒸汽发生器耗水量为4m3/d,1200m3/a。 (2)软水制备系统用水 项目蒸汽发生器配套软水制备系统,软水制备系统预计排放量约占制水量的1%,项目蒸汽发生器每日补水量为4.04m3/d,1212m3/a,则软水制备系统排水量为0.04m3/d,12m3/a。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可视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3)生活污水 本次扩建内容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4.2.2.2废水影响分析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因此项目扩建对区域地表水不会产生影响。 4.2.3噪声 4.2.3.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其噪声值约为70~85dB(A)。具体噪声值见下表。 表4-7 主要生产设备噪声源强 单位:dB(A)
根据项目平面布局,各噪声设备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北侧,将表4-7中各设备处理后噪声值(最大值)叠加为一个点声源进行预测,叠加后声源参数见表4-8,营运期厂界噪声值预测结果见表4-9。 表4-8 叠加点声源参数一览表
表4-9 项目厂界及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dB(A)
根据表4-9可知,在通过对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项目厂区生产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区域声环境等级,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项目生产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2.3.2噪声防治措施 建议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对工人采取适当的劳动保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2)在设计选型时应采用低噪声、节能型设备,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2.3.3自行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 2017)要求,项目噪声监测要求见表4-10。 表4-10 噪声监测要求
4.2.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软水制备更换的滤材、蒸汽发生器燃烧灰渣、水膜除尘器沉淀渣。 (1)软水制备更换的滤材 项目蒸汽发生器配套有软水制备装置,设备中的滤材(滤材为离子交换树脂)需定期更换每年产生的废离子更换树脂约1t,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为一般固废,更换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蒸汽发生器燃烧灰渣 生物质燃料灰分取5%,则蒸汽发生器炉渣产污系数为46.2kg/t-原料,项目生物质颗粒使用量为4.68t/d,1404t/a,则炉渣产生量为216.22kg/d,64.86t/a。 (3)水膜除尘器沉淀渣 根据前文大气影响分析,项目水膜除尘器每年除尘量为0.63t/a,故水膜除尘器内沉淀渣产生量为0.63t/a,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一般固废管理要求: 企业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间(GB18599-2020),企业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项目需强化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一般固废贮存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其正常使用,以降低固体废物散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固废产生的实际情况及时清运固废,使产生的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 表4-11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一览表
4.2.5地下水、土壤 根据分析,项目生产工序、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以固态为主,场地均进行硬化处理,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影响途径。 4.2.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 4.2.7环保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6.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5%。环保治理措施及投资情况估算见下表。 表4-12 项目环保设施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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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DA001) | 颗粒物、NOx、SO2 | 通过多管式除尘水箱+30m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地表水环境 | 软水制备系统排水 | / | 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 / |
声环境 | 蒸汽发生器、风机等 | 噪声 | 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产过程 | 蒸汽发生器燃烧灰渣、水膜除尘器沉淀渣 | 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更换后送附近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设备定期检修, 消防沙、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要求: 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015年1月l日(含)后获得批准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该项目验收合格的意见,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执行年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以及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应作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蒸汽发生器属于“三十九、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43 单台且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和单台且合计出力1吨/小时(0.7兆瓦)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 ,属于简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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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平面布置合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表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提出的要求加以严格实施,确保日后的正常运行,该项目营运后,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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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
废气 | 颗粒物 | 0 | 0 | 0 | 0.07t/a | 0 | 0.07t/a | +0.07t/a | |
SO2 | 0 | 0 | 0 | 2.39t/a | 0 | 2.39t/a | +2.39t/a | ||
NOx | 0 | 0 | 0 | 1.00t/a | 0 | 1.00t/a | +1.00t/a | ||
油烟 | 少量 | 0 | 0 | 0 | 0 | 少量 | 0 | ||
废水 | 清洗废水 | BOD5 | 0.11t/a | 0 | 0 | 0 | 0 | 0.11t/a | 0 |
CODcr | 0.36t/a | 0 | 0 | 0 | 0 | 0.36t/a | 0 | ||
SS | 0.27t/a | 0 | 0 | 0 | 0 | 0.27t/a | 0 | ||
NH3-N | 0.07t/a | 0 | 0 | 0 | 0 | 0.07t/a | 0 | ||
生活污水 | CODcr | 0.11t/a | 0 | 0 | 0 | 0 | 0.11t/a | 0 | |
BOD5 | 0.03t/a | 0 | 0 | 0 | 0 | 0.03t/a | 0 | ||
SS | 0.09t/a | 0 | 0 | 0 | 0 | 0.09t/a | 0 | ||
NH3-N | 0.02t/a | 0 | 0 | 0 | 0 | 0.02t/a | 0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22.5t/a | 0 | 0 | 0 | 0 | 22.5t/a | 0 | |
生产车间原材料杂质、废弃包装、不合格产品 | 3.75t/a | 0 | 0 | 0 | 0 | 3.75t/a | 0 |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0 | 0 | 0 | 1t/a | 0 | 1t/a | +1t/a | ||
蒸汽发生器燃烧灰渣 | 0 | 0 | 0 | 64.86t/a | 0 | 64.86t/a | +64.86t/a | ||
水膜除尘器沉淀渣 | 0 | 0 | 0 | 0.63t/a | 0 | 0.63t/a | +0.63t/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