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餐饮服务(含运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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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餐饮服务(含运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餐饮服务(含运营中心)采购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餐饮服务(含运营中心)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规模: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餐饮服务(含运营中心),其中包含河北省分行机关餐饮制作服务、餐厅服务、特约服务以及河北省分行运营中心餐厅的自助餐配送服务、餐厅服务。服务期限:自乙方正式进驻服务场地并正常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9至2022-09-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4)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注:现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以以上要求为准,招标文件费现金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29 09:00:00 ,地点为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A)(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A)(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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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河北省分行机关“嘉和广场”办公楼餐饮服务(含运营中心)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年9月9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9月9日 2、原公告内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A)(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上发布。 更正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其他内容不变,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