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招标计划
- 招标公告
- 澄清/答疑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告
- 其它公告
-
- 副食品定点供应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打印 导出PDF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定点供应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2-JWHJLZ-F1118(JD2022-34-032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包,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为大连地区需求伙食点提供副食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根据部队需要供应日常所有品类副食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的生产或销售型供应商,副食品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内产品,能根据部队需要供应日常所有品类副食品。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2个月(提供营业执照)。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以及合理的专业服务人员结构等履行合同的能力。评审后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勘查人员根据投标人的场地、人员配备、配送设施、经营资质、账目往来等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1.具备物流配送、冷链运输能力,投标区域需自有或租赁厢式货车不少于2辆,其中至少1辆为冷藏式货车,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货车持有人需为公司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公司法人或股东,若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截止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低于12个月);
2.近1年员工数不得少于3人(近12个月内,每月缴纳不少于3人的社会保障资金),并承诺固定服务人员;
3.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投标时需提供进货渠道合同或授权书或能够证明长期合作的资金往来流水证明,合同有效期至少包含本次招标协议供货期);
4.具备仓储周转能力,投标人需要在部队驻地具有分支机构或者实体的经营网点(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具备完善的冷库及冷链配送设施等(需提供相应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低于12个月);
5.能够接受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能够提供定期免费送货上门服务,每天至少配送一次,特殊情况应急2小时内送到(投标人提供经营网点至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致远路201号的驾车导航截图,行驶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五)依法缴纳税收,近3年内没有偷税漏税问题。近3年内无因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以及有相关问题线索在查或在审查调查期间的,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提供声明)。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日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期)。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8月18日(0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
1.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办理用户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根据需要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等平台基础服务(客户服务热线:0551-62624017,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注册成功后在平台上找到本项目并点击“立即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资格证明文件,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结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9月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徐 杰、赵建勋
电 话:15240017337(徐)、18225608323(赵)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
- 副食品定点供应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部队委托,于2022年9月6日组织了项目开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定点供应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
2022-JWHJLZ-F1118
(JD2022-34-0322)
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上典蔬菜配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公布的副食品下浮7%,未公布的副食品下浮11%;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景年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公布的副食品下浮8%,未公布的副食品下浮12%;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瑞帝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公布的副食品下浮8%,未公布的副食品下浮1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公示期:自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9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提出异议方式
书面质疑应由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须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邮件、传真等方式)
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质疑限期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18355197367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
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