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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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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六郎镇机关食堂劳务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就湾沚区六郎机关食堂面向社会承包经营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招标公告中条件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ZQLLZ2022057

2.项目名称:湾沚区六郎镇机关食堂劳务承包

3.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为六郎镇政府机关食堂劳务承包服务,主要负责机关干部工作日的早餐(供餐时间:7:00-8:10)、午餐(供餐时间:11:40-12:30),公务招待及晚间值班和节假日加班餐。(具体情况可在开标前电话联系或现场咨询)

4.合同履行期限:承包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具体时间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由镇机关干部代表进行打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无食品中毒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不得挂靠经营,一旦发现挂靠则立即取消承包资格。

4、其他要求:基于回避原则,六郎镇政府机关干部、相关工作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不适宜投标。

三、投标文件组成

①投标函(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③评标方式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填写,不得有缺项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递交截止时间: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2022年9月20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一正本两副本)密封加盖公章递交至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人民政府8315室。

3、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4、联系人:汪清泉 联系电话:13855380927

五、双方责任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实行自主管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但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否则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主管部门有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并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更换菜肴品种。

2、食堂内不得设立小卖部,中标人只提供饭菜及主食类餐饮服务。

3、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厨房所用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中标人方使用;中标人期满后,中标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招标人,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方负责照价赔偿。不具备的食堂设施设备(投标前投标人自行到项目现场了解)由中标人自行出资负责添置,中标人期满后,中标人若不续签,则中标人出资添置的物品可以撤走(凭物品添置清单存根与招标人存根核实)。

4、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由于中标人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正常维修单项低于500元,由中标人承担。

6、承包期内,招标人按月对食堂运营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中标人相应补助。

7、食堂场地以及内部设备、灶具、器具等均由招标单位免费提供。中标人无须交纳承包费,不承担房租、米油及水电燃气费,清洁卫生、消毒及其他耗材等涉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承包方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我单位有关规定,主动接受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及监督,若违反相关规定或制度,我单位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给出一定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9、经营过程中不得转包,如有发现立即停业,我单位将收回经营权,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投标人中标后与实际经营者必须一致,对于本公告中没有涉及或规定不明确的有关承包事宜,以我单位在开标后制定的承包合同内容为准,中标方若不接受,则视为放弃本次竞标。

10、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方法

1、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开标。

2、开标地点:湾沚区六郎镇人民政府大楼8315会议室

3、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监督委员会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4、评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现场菜肴制作评分占比20%,相关服务质量材料占比80%。

4.1、现场菜肴制作评分(20分)

投标人现场烹饪1-2个菜肴供评审小组品尝,根据菜肴色香味进行打分,优为15-20分,良为10-14分,一般为5-9分,差为0-4分,没有或数量不全不得分。(开标当天需厨师到现场)

4.2、相关服务质量材料评分(80分)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服务方案(60分)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10分)

完整、科学、合理

7-10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3-6分

合理、一般

0-2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10分)

完整、科学、合理

7-10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3-6分

合理、一般

0-2分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10分)

完整、科学、合理

7-10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3-6分

合理、一般

0-2分

食品营养搭配方案(20分)

完整、科学、合理

20-15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

8-14分

合理、一般

0-7分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10分)

落实到人,责任明确,有处理预案

6-10分

欠合理

0-5分

人员配置 (20分)

人员配置方案(20分)

完整、科学、合理

10-20分

欠完整、科学、合理

0-9分

4.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现场菜品制作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再次得分相同,则采取摇号制度。

4.4、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方应在一周内进场运营。

七、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时须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80000.00元(捌万圆整)。

2、履约保证金使用范围:用于中标人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按合同经营至中标人期满、中标人经营期内不按招标人要求营业、中标人方安全责任保证、给招标方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等违反合同的情况。中标人在中标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八、出现下列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中止合同

1、使用“地沟油”、“死猪肉”包括死鸡、死鸭等劣质食材。

2、出现因中标人方原因所致的3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3、中标人方后期服务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不一致。

4、因中标人方自身原因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方自行负责,并相应赔偿招标人损失。

5、中标人方未经招标方批准擅自转让中标人经营权。

6、连续3个月考核分低于60分。

7、无正当理由,私自暂停经营的。

8、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含勒令整改(整顿)3次及以上的。

9、在经营期间被取消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10、合同中另行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综合评分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人。同时招标人可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附件:

食堂考核办法.doc

响应文件.doc


代理机构:芜湖皖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