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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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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训练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详情

三明市公安局训练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公安局

乙方:福州好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HJZB[CS]2022008的三明市公安局训练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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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12021199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按采购人采购清单要求配送 1(项) 729000 729000 国内 中国 按采购人采购清单要求配送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柒拾贰万玖仟元整元(¥72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要求品种、数量、时间、地点送货。;

4.2交付地点:三元区小蕉大道29号三明市公安局训练基地食堂;

4.3交付条件: 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承诺交付。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货物,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供货范围 采购人采购的米面、食用油、调味品、干货、方便食品、果蔬类、肉类、禽蛋类、冻品类、速冻方便食品类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十类产品)。 (二)供货要求 1.一般要求 1.1食堂全年无休营业,成交供 应商必须保证食堂每天的食材供应。发生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配送的情形,基地食堂可以根据当日所缺食材就地及时采购,采购费用从当月结算经费中扣除。 1.2鱼、肉类及蔬菜等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预处理和粗加工。 ★1.3早餐需要提供的辅食(如豆浆、油条、包子、花卷、面包、蛋糕等),于每日6时40分前完成配送,采购人另有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补菜加菜接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送到位。每天上午8:30前按采购人于前一天下午6时之前提交的采购清单要求的品目、数量,将货物配送到指 定地点,并负责运输费用。如发生未按要求时间内完成配送情形,采购人可根据当日需要就地及时采购,由成交供 应商支付采购费用或从当月结算货款中直接扣除。投标人应提供书面专项承诺函。 1.4成交供 应商应保证食堂货品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提供的货品以畅销产品为主,每种货品不少于3种品 牌,并要提供不同 档次、不同价位的货品供选择,根据需求足量供应。 ★1.5在投标人卖场无法提供的食堂生鲜和蔬果,投标人要进行代买服务,但其价格不能超过三明综合市场零售价且按承诺的下浮率下浮,投标人应提供书面专项承诺函。 2. 食品要求 2.1生鲜品供应要求:必须保证供应鲜肉品为三明正规企业当日屠宰的肉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肉品须表皮洁净、肥膘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等。 2.2蔬菜类供应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数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清淘进行加工;2.3水果供应要求:水果不能干瘪、色泽鲜艳、果肉香甜,不得过熟或欠熟。 2.4禽蛋类供应要求: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生产日期和出厂期要和销售期近期。 2.5豆制品/芽菜品供应要求:豆腐、豆腐干、豆芽、红豆、绿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数整齐、经成交供 应商预处理就可以直接清洗后进行熟加工。 2.6冷冻品供应要求:冷冻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标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食用方法)。冷冻食品外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 2.7水产品供应要求:鱼、虾、蟹、贝类等,要求新鲜、外形无损伤、不含非食用化学物质、肉质结实、紧密并富有弹性。 2.8乳制品/饮料/矿泉水/方便食品要求:选用知 名品 牌、包装完好、标识明确、无非食品用添加剂、无变质、无过剩产品二次利用,生产日期为供应近期。 2.9成交供 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且不低于其在三明市卖场当日同类产品的质量,且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一。 2.10成交供 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成交供 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要支付所涉产品价值的十倍赔偿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2.11成交供 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因产品质量原因或在运送中被严重污染,而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鉴定确认,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投标人应提供书面专项承诺函。 2.12成交供 应商必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穿孔、变质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13米面制品/粮油副食品供应要求:大米、面粉、五谷、米线、新鲜面条、干面条、粉干、河粉等,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2.1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三人或三人以上),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配送总金额。 ★3.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书面专项承诺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并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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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1、结算金额=结算单价【基准价×(1-下浮率)】×实际供货量。若成交供应商当月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结算。若成交供应商当月考核分数低于90分的,以9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以此类推;对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企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每自然月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清单,并附采购人签收及验收合格的凭证。该结算清单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3日内成交供应商开具符合要求的等额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结算货款(如遇特殊情况,付款时间视情推延,推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成交供应商在进行结算申请时,应自行确认好结算金额与送货单金额等是否相符,当单据送达进行结算程序起即视为最终确认,如采购人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数额等有差错,将按照就低原则进行货款支付,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1年。如成交供 应商通过采购人年终考核(绩效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可续签一年合同。成交供 应商未通过采购人年终考核,采购人将终止与成交供 应商续签合同。。

10、违约责任

9.1在履约过程中,因成交供 应商原因发生相关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由成交供 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造成合同无法依约履行的,采购人同时还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的基数按照当月采购合计金额进行计算。 9.2成交供 应商未能按时、足量将采购人所需产品送至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应按采购人要求应及时补足。并按照当月采购合计金额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9.3成交供 应商提供食堂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采购人有权当即拒收,成交供 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成交供 应商未能保质将采购人所需物品送至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按照当月采购合计金额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9.4肉类及蔬菜未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预处理和粗加工,每发现一次按照当月采购合计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9.5在履约期内,成交供 应商应按售后要求及时响应及处理所有采购人合理诉求,若在5日内没有得到成交供 应商反馈。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6当日发现三种产品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日食堂采购所有菜金,当月发生三次产品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最高日菜金,并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三次)被采购人扣除食堂采购所有菜金的,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 应商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的,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9.7成交供 应商在采购人送货清单中,应标明商品的当天成交供 应商卖场标价、折扣率、折后实际结算价。成交供 应商应保证食堂和食堂提货点商品标价的真实性,若被发现标价弄虚作假,成交供 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要支付所涉产品价值的十倍赔偿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9.8因成交供 应商原因违约的,应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并支付采购人损失的3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损失无法计算或者损失不明显的,成交供 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责任另有具体约定的按具体约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若协商解决不成,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备注:合同金额729000元(按实际金额结算)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五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三明市公安局 乙方: 福州好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899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海峡冻品批发市场店面D08
单位负责人: 柳建忠 单位负责人: 黄敬灿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邓利平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0591-22228682\13507570123\1806583633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 账号: 691011314

签订地点: 三明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