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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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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局机关食堂承包的公告

招标详情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局机关食堂 承包的公告

为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局机关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干部职工需求,我局拟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承包经营局机关食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权。

二、报名资质要求

提供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食品安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本项目拟任厨师的健康证,厨师证等。具有三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近三年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

三、承包经营方式

由我局提供场地、部分厨房设备、餐具,负责水、电费用。承包方负责燃气费用,自负盈亏。我局不参与食堂具体运营,不保证承包期限内职工用餐人数,承包方所提供的供餐质量及价格随时接受局机关食堂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并履行合同要求。

四、食堂经营要求

1、承包方应保证食品卫生、健康可口、品种多样,每周菜谱提前制定,并告知干部职工;

2、承包方接受我局对菜肴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与服务质量的监督,承包方主厨应为试菜时主厨,如人员更换须与我局协商同意方可;

3、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4、购买大宗物资必须为检验合格的食品,包括:油(采用国家认证品牌非转基因食用油)、米、盐、酱油、醋等。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的食品。采购鸡、鸭、鱼、肉、蔬菜等生鲜食材应当天采购、渠道正规,确保新鲜安全卫生,不得使用冷冻食品。如发现食材有问题,督促食堂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我局有权终止合同;

5、完成工作日早餐、午餐及临时接待用餐、工作人员加班用餐等供餐服务;

6、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做好安全操作、防火、防盗、安全用电,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7、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8、经营过程中需办理的各类相关证件由承包方办理,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9、完成本局安排的其他事项。

五、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两年,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往后顺延两年。试运营期限为三个月,试运营期满后,由我局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综合考评合格后可签订正式合同。

六、产生方式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方可纳入竞选对象。由我局组织对竞选对象开展现场试菜和综合考察评分等方式,竞选产生承包单位。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有承包意向的餐饮企业,请携带有效证件(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司委托书等),到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2日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10办公室(郴州市青年大道316号)

3、联系电话:0735-2192208 联系人:黄丽霞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