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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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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管大队直属中队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详情

一、功能及要求:

1、早餐8元/人,中、晚餐16元/人,按实结算。

2、用餐标准:早餐:以面、粉为主,辅以稀饭、鸡蛋、面点、包点等;

中、晚餐:4荤3素1汤,中队工作人员自助打餐。

就餐时间:早餐7:50—8:50,中餐11:50—12:50,晚餐6:00—7:00。

二、相关标准:

(一)、食品要求:保证所有食品安全。

1、米、油等主食:不能采购散装米和油。

2、配菜:荤菜类,新鲜卫生、无毒无害、有检疫合格手续等;蔬菜类,时令新鲜果蔬、无毒无害。

3、各种佐料、调味品等:用知名品牌。

4、食堂要保证饭菜、餐具、环境卫生,花样多,荤素搭配,色、香、味齐全。

(二)、人员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务必为其购买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承包的食堂不得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2、按消防、规定、治安做好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3、★食堂总人数:3人。

三、技术规格: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控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米、油及调味品需在大超市或者正规公司采购并提供发票,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保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做到食品卫生以及内部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2、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员管理及安全、菜肴的搭配和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菜品注意营养搭配,小菜按时令菜采购,内脏、腊菜、卤菜及冰冻食品尽量不要采购。

3、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4、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5、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将全部工作人员进驻直属中队食堂试用一周时间。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如有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到位后方能签订合同。

6、采购人每月发放《用餐评议表》,由工作人员填写,满意率务必达到80%以上。达50%-80%的,限期整改后再评议;满意率50%以下、或连续2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终止合同。每天不定时抽查,违反规定和协议,一次提出警告、二次扣200元、三次解除合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实施时间:三年。(三年总合同,但需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1、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食堂用餐的人数有增减变动,按实际情况及用餐标准计算。

2、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厨具和餐具的补充由供应商添置或更换。

3、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供应商不承担街道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5、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摩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6、承包结束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配合完成清点及清算工作。


六、验收标准:

简易验收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