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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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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一楼食堂)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一楼食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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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一楼食堂)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t202209-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一楼食堂)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1:针对招标文件“四比较与评价”中“6.1.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企业信誉(P22)”中“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正在经营(或经营过)的学校或医院食堂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民政局合法注册的)颁发的“品质食堂示范单位”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协会颁奖文件截图。”建议将此项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正在经营(或经营过)的学校或医院食堂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民政局合法注册的)颁发的“品质食堂示范单位”或“品质食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协会颁奖文件截图。

回复:“品质食堂示范单位”的申报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烹饪协会组织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在行业内具有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品质食堂”则是由中国饭店协会组织评审颁发,更强调团体的标准;相较而言,“品质食堂示范单位”证书更具有标杆性和引领作用,更能体现服务单位的服务能力。同时考虑到招标人为医疗机构的特殊性,需要食堂为病患提供营养餐、特殊餐等服务,因此对食堂服务有较高要求,且经市场调研,全国范围内获得“品质食堂示范单位”多达几十家,本条要求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9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更正不改变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峰东路788号

联系方式:徐磊18055000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长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88号20楼2008室

联系方式:王珍1515503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磊、王珍

电 话:18055000899、15155030510

五、附件

附件:

更正公告.pdf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