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停车场、便民超市、食堂公开招租公告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停车场、便民超市、食堂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详情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停车场、便民超市、食堂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10:56:54
项目名称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停车场、便民超市、食堂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JZCQJY2022165 项目类别 资产租赁
转让方名称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 转让方代码 12140831407880492P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 2022-09-23 2022-09-29 17:00
交易方式 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http://ggzy.sxjz.gov.cn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二、本标的招租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三、意向竞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竞租方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招租,视为已对招租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承租方交易费按成交价的4%计)

四、竞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五、本次招租情况说明 : (一) 停车位招租情况说明:

1.本次所招租项目租期为两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2.招租底价为人民币每年 200000元;租金支付方式:采取一定两年、一次性付清两年租金。

3.因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故招租标区域不得用于与招租内容无关的项目,承租人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能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擅自将租赁区域分租、转租、转让、转借。

4.该项目一旦招租成功,委托方负责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5.承租方必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效的从事物业管理与停车运行看护及管理服务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从事二级综合医院以上停车运行看护及管理服务的经历(提供二级综合医院以上停车运行看护及管理服务合同),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

6.甲方自用及所有职工的私有车辆(1000辆左右),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车辆进入医院的,乙方提供免费保管,不收取停车费用。

7.承租方负责停车场地及四个门禁系统(含地下车库的门禁系统)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损坏承租方负责免费更换。 8.承租方需配备一辆四轮巡逻警车,三辆两轮巡逻电瓶车。

9.其它未尽事项以合同内容为准。

10.本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赵宝珠15582881717(负责接待承租方)

(二) 食堂招租说明:

1.本次所招租项目租期为两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2.招租底价为人民币每年 80000元;租金支付方式:采取一定两年、一次性付清两年租金。

3.因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故招租标区域不得用于与招租内容无关的项目,承租人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能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擅自将租赁区域分租、转租、转让、转借。

4.该项目一旦招租成功,委托方负责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5.承租方必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效的从事餐饮服务资质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五年以上医院餐饮服务经历(需提供二级综合医院以上餐饮服务合同),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万元,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

6.承租方法人必须本人自主经营,不得将食堂经营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和转租。

7.承租方负责安装厨房、餐厅设备设施,负责宣挂卫生、食品营养类宣传广告标识。承租方在医院的监督管理下自主合法经营。本着为医院和患者服务的宗旨提供相对应的营养餐。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有毒的食物,如有发生食物中毒,承租方应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承租方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卫生、环保、市场监督局、税务等执法部门的检查,如有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的处罚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必须根据医院作息时间,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力求做到新鲜味可口、花色品种多、营养搭配佳。每日定时到病房送餐,设病种营养餐。必须有正规购物渠道,保证食材安全。租赁期内不得高于同类医院或社会团体餐饮价格,不得经营餐饮以外的任何业务。

10.其它未尽事项以合同内容为准。

11.本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裴向东13935448189(负责接待承租方)

(三)便民超市招租说明:

1.承租方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能够经营超市管理资质的各类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不低于5家连锁超市(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的经营资质,并具有配送货物的资质和条件。正在从事超市经营管理,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安全事故记录。

2.本次所招租项目租期为两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3.招租底价为人民币每年便民超市(东)租金17000元整 ;便民超市(西)租金14000元整,租金支付方式:采取一定两年、一次性付清两年租金。

4..因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性,故招租标区域不得用于与招租内容无关的项目,承租人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能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擅自将租赁区域分租、转租、转让、转借。

5.该项目一旦招租成功,委托方负责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6.承租方要合法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杜绝假冒违劣商品。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卫生、环保、市场监督局、税务等执法部门的检查,如有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的处罚由承租方负责。

7.其它未尽事项以合同内容为准。

8.本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裴向东13935448189(负责接待承租方)

标的名称 停车场 转让底价 200000.00元/年
保证金金额 100000.00元
底价 200000.00元/年
标的名称 食堂 转让底价 80000.00元/年
保证金金额 50000.00元
底价 80000.00元/年
标的名称 住院部大厅便民西超市 转让底价 14000.00元/年
保证金金额 10000.00元
底价 14000.00元/年
标的名称 住院部大厅便民东超市 转让底价 17000.00元/年
保证金金额 10000.00元
底价 17000.00元/年
竞价时间 2022-09-30 下午3:00
交易机构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393549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