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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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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2-569935

(三)预算金额:1,6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计量单位
1服务描述:一、秩序维护服务。 二、消防管理及维保服务。 三、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三、消防维保服务。 四、水、电等其他维保服务。 五、绿化养护服务。 六、洗衣(车、缝、补)服务。 七、配餐服务 八、运输服务 九、太平间管理服务 十、担架工服务 十一、除四害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168 万元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招标范围1 采购内容 确定 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 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养,每月出具报告。3 服务期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项目概况一、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秩序维护服务、消防维保、卫生清洁服务、水、电等其他维保服务、运输、绿化养护服务、洗衣(车、缝、补)服务、除四害、排水管网养护、担架、太平间等其他服务等。二、物业概况物业概况:我中心住院院区位于沙园缘觉路6号,占地面积为425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805平方米,床位为99张;门诊部位于工业大道水榕三街16号,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99平方米。绿化面积为2000平方米。 服务内容请采购人选择以下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秩序维护服务。二、消防管理及维保服务。三、卫生清洁保洁服务。三、消防维保服务。四、水、电等其他维保服务。五、绿化养护服务。六、洗衣(车、缝、补)服务。七、配餐服务八、运输服务九、太平间管理服务十、担架工服务十一、除四害服务。 具体服务需求一、秩序维护服务1.人员素质要求(1)秩序维护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行为,模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2)秩序维护队长要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培训。(3)秩序维护人员个人素质条件:以高中文化程度(含职高)为主体,退伍军人为佳,年龄30~55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4)所聘用的秩序维护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熟知采购人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5)所聘用的秩序维护人员需要受过专业的消防培训,并取得相关上岗证。(6)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对秩序维护业务的管理,确保秩序维护在服务区内无违规事件发生。2.工作要求(1)服务范围包括日常门岗值勤,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等工作。(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秩序维护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物业管理范围的安全、有序。(3)17:30-7:00建立夜间询问登记制度。(4)办公及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在休息放假期间,做好进出人员的询问登记。(5)做到24小时有秩序维护人员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重要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做到24小时有秩序维护人员巡查。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并将记录资料等相关报告提供给采购人备案。(6)加强管理,预防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旦发现事件苗头必须立即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7)其它与秩序维护有关事项。例如消防安全巡查等,并且做好巡查登记等。(8)做好门岗室内卫生清洁工作。(9)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及配合中心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二、消防管理及维保服务1.中标供应商要负责采购人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较为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各级消防责任人。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按公共建筑消防管理规定,负责对消防设备和设施的保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消防系统的各项维修保养工作,做好消防维保工作记录,并将记录资料和检测结果提供给采购人备案,维保要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并可将维保资料可上传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hhxf119.com/templet/index_.jsp(采购方为消防重点单位),以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配装的各种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烟感、喷淋设施以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通风设施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日常检查,采购人负责维修、补充费用。3.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出现消防事故5分钟内应有5人以上到达现场,进行必要的扑救。4.每周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监护动火和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重大节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5.做好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服务期内组织大楼综合消防应急演练不少于两次。6.做好其它防火灭火工作及消防配套设施的维护、除尘。三、卫生清洁保洁服务1.清洁保洁范围:具体负责公共区域(包括就诊区域和候诊区域)、公共场地(包括绿化地)、厕所、办公室、停车场、运动场等清洁、保洁。2.清洁(上班)时间:早上6:30—11:30、下午14:00—17:00。3.工作要求(1)每天对单位门前、单位内道路、广场定时清扫。(2)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3)下雨天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无积水。(4)每周五下午进行大扫除一次。(5)定期对办公楼的墙壁、天花板等进行打扫。(6)厕所要求平时每天上午、下午各至少冲洗4次,每周一次用工业盐酸洗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7)办公室要求每天8:30前完成垃圾清理。每天要求至少2次的卫生清洁(每天10:30、16:30要求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转送到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清洗和消毒,按相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统计和网上上报。另:清洁用具、清洁剂、工业盐酸、收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存放垃圾袋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外围主要移动式投放垃圾桶由供应商负责。)(8)在完成必要的清洁工作后,各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共区进行巡查保洁,以保证整个服务区的整洁。(9)每季进行室内地板打磨一次。(10)每年对中心内所有雨污管道、污水池的保养、维修等(由中标供应商委托专业队伍对其内部排水网管进行养护)。每年清化粪池各1次(8个),以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产生材料费用,采购人负责。(11)对吸烟人员进行劝阻,中心内部全面禁烟,发现烟头须马上清除。(12)按照规定严格做好垃圾分类,如检查发现操作不当、分类不当(或不分类等)而产生的处罚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3)按采购人要求对大宗废弃物进行清理。(14)做好临时检查或迎检清洁工作,必要时加班,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支付加班费用。4.每月对风扇、排气扇、空调滤网进行清洗。5.疫情期间按消毒规范进行相关区域清洁。四、水、电等其他维保服务1.至少配备一位持有电工证的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水电维修。2.负责范围:所有的水电、门窗的维修,包括各场室的照明线路维护、安装更换灯管、各种电线插座等;住院院区和门诊部的设备维护(不包括高低压电房维保、此项工作交由有电力维保资质的单位承担;不包含西院水泵房设备维保)。3.每天除了及时维修好已损坏了的水、电、门、窗等设施外,早上和下午各对住院部、门诊部巡查一次,以便发现水龙头是否渗漏并及时维修好。4.每天检查各电线及电器开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排除。5.配合采购人进行的水、电、门、窗等维修过程。6.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定期、不定期对采购人的办公楼的地板面、地板砖、墙壁、墙面、天花板面等的维护、保养。如:地面起鼓凹坑、瓷砖脱落损坏、墙面天花面等维修维护,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出,尽快恢复原貌。(如产生材料费用由采购人负责)7.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零件、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五、绿化养护服务1.绿化养护范围:具体绿化养护范围由负责采购人划定。2.绿化养护所需水电由采购人负责;3.供应商义务:杀虫剂、化肥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每周进行除四害),绿化所需工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药材、苗木、草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4.养护要求:(1)除草:每月一次,杂草要连根拔起,并把杂草等清理出去。 (2)修剪:修剪要求每月一次。 剪下的树叶及时清除,保持整形的几何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3)病虫防治一年二次。6月底至7月中旬进行。行道树要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一般的树种,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其他寄生性植物及病害防治对象应及时清除。草坪锈病,灌木都应及时检查及时防治。喷洒药剂时做到均匀细致。事后要检查,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害株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在1%以下。 (4)新种树木养护 ①绿地新种树木养护,第一次浇透水后,以后浇水及其他养护归花房管理。无特殊原因成活率在95%以上。 ②地被植物养护,无特殊原因成活率(面积比)在95%以上,没有面积超过lm2以上的成块草皮死亡。 ③调整补缺新种树木养护:没有特殊原因成活率在90%以上。 (5)清除枯枝死树①凡清理的枯枝死树必须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定时清理。 ②乔木的清除枯枝工作:高大行道树的清洁工作及时进行,不得挂树一周以上。 ③灌木绿篱的清除枯枝工作,应随时进行,不得超过一周以上。 ④死树:一经发现随时清除(成树除外)。 5.抗旱 (1)使用消防水必须先请示采购人后勤保障部,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2)种植已超过一年以上的树种保存率在99%以上。 (3)种后不到一年的新种树木,成活率在95%以上。 6.抗台扶正 (1)由于各种原因,行道树或其它乔木树干倾斜度超过10%以上的必须予以扶正。确实难以扶正的,要加以支撑防止加重倾斜。 (2)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做好抗台准备工作,对易倒伏的树木予以支撑保护,己被台风倾倒的树木,在12天内予以扶正。如:单位范围内大树生长过茂盛需要裁锯的(为避免产生安全问题),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符合树木裁锯要求方可处理。如产生费用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施肥 (1)一般树木施肥,在冬季之前施肥一次,开沟施肥,施后覆土。 (2)低矮花灌木花坛施肥:一年二次。秋季修剪后重施基肥一次,春季花前一次。 (3)地被植物施肥:一年二次,草坪可在下雨之前以化肥为主撤肥,时间在3、5月与10月。天晴施肥必须随后喷水,以防肥伤。 8.养护质量标准 (1)花坛种植图案美观,密度合理,时间适宜。 (2)及时松土施肥、浇水、治虫,保证植株健旺,花朵鲜艳。 (3)花坛四周及花坛整洁,无明显杂物。杂草及时清除。 (4)及时去除残花、枯枝。整形树及时修剪,保持美观。 六、洗衣(车、缝、补)服务1.洗涤范围:具体负责采购人所有住院病患和医务人员的衣物、被服洗涤服务。2.住院病患和医务人员的衣物、被服必须分开洗衣机进行洗涤和消毒,并严格执行医疗单位洗涤服务要求。3.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如有遗失作出相应赔偿。4.清洁物料(清洁物料、消毒剂必须使用优质产品品牌,严禁使用伪劣产品)和消毒剂由中标供应商提供。5.洗涤服务水、电、设备(洗衣机(≥2台)、脱水机(≥2台)、烘干机(≥2台)缝纫机等与洗涤服务缝纫服务有关的设备等)、洗涤、消毒材料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必须要有医院洗涤经验,且符合院感要求。6.车、缝服务(1)工作范围:车缝床单、被服等、补充衣物上钮扣。(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为8:30-12:00、14:00-17:30。七、配餐服务1.工作范围:周一至周日供应职工及病患全天餐食,夏季7月始每周提供一次清凉饮料或汤水。2.采购人提供食材、水电、厨具、多功能解毒机等,厨工负责蒸、煮等,不得加任何食品添加剂。3.收集食品供应商的索证索票并交采购人,做好清洁消毒餐具工作,采购人的食品安全员定期检查。4.每年到市场局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5.食材物料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6.中标公司提供住院部病人的配餐,所提供配餐应统一市场价,不得高于市场价,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如发生食物中毒所有相关事宜由中标采购负责(关于提供住院病人配餐服务,供应商自行解决厨房等问题,如配餐人数超 50人以上,应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同时从业人员应到相关部门体检办理健康证等)。八、运输服务1.工作范围:转运病人,疫情转运、取苗、应急演练、医疗保障及接送科室人员外出公务等。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为8:30-12:00、14:30-17:30。如要加班,费用由采购方支付。3.出车前检查车况,安全行车,如违反交通规则,则由当事驾驶人自行处理。4.每月定期清洗车辆,发现车辆问题马上报告采购人送维修,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支付。5.采购人负责购买所有车险。九、太平间管理服务1.建立遗体交接班登记本,严格落实病房遗体交接、太平间和殡仪馆全流程各个环节的交接登记和签名;殡仪馆接运遗体时,需提供死者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四联)2.患者死亡后,遗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严禁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场所;严禁偷窃死者器官、私自外运遗体等行为;如发现遗体有贵重物品未能去除,应在交接时注明并告知家属签名。3.遗体必须有本市殡葬服务单位使用殡葬专用车收运,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收敛、接运和保管遗体。如私自放运遗体,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若发现偷、抢遗体行为,应进行劝阻和立即报中心管理部门;如发现遗体超过24小时未转运至殡仪馆,应立即上报相关临床科室。4.相关人员需签订逝者信息保密协议,禁止与民办殡仪服务机构勾结、违法泄漏、售卖病患、逝者及其家属信息;不得推销殡仪服务。5.严禁中标供应商将太平间非法承包、转包和暗包。6.负责太平间卫生清洁和消毒,太平间内不能存放杂物;禁止在太平间内设立殡仪服务机构的业务接待室,张贴殡仪服务机构宣传资料,展示、陈列丧葬用品,不得摆放花圈、摆放(或挂)佛像等;禁止在太平间内燃点香烛及焚烧祭祀用品。7.规范做好遗体交接服务,确保交接安全和体现对逝者的尊重和家属人文关怀,不得收受丧属红包及财物等。8.对于由于管理不到位,未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和措施,发生在我中心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推销殡仪服务等,或出现所属相关工作人员泄露、贩卖逝者信息等,导致损害中心或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十、担架工服务1.工作范围:提供担架服务,承担接送病人、转运遗体和协助搬运相关医疗物资等,如担架工损伤病人或财物由中标供应商处理及承担责任。2.担架工岗位职责及要求(1)担架工岗位职责①在中心主管领导下,根据中心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负责随车接送病人出入院及接送病人进行相关各项检查工作。②遵循急、危急、缓的服务原则。③危、急病人转运时,需在各科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工作,必要时请医护人员全程监护病人,防止意外发生。 ④转运病人时,做到稳、轻、迅速。 ⑤运送完病人后要整理床单位,保持车床整洁。⑥定期做好太平间的清洁消毒工作。⑦严格遵守太平间管理规定,尊重逝者,负责遗体移运与交接管理。 ⑧义务帮助中心运输物资及家具,服从中心管理及安排。(2)担架工岗位要求①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②认真执行运送患者的查对,核实患者身份识别: ③认真做好运送患者的交接工作;运送时确保患者安全,及时,准确: ④急诊检查需临床科室与检查科室联系最后方可接送患者进行检查;普通患者检查核预约时间接送工作;⑤加强责任心,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安全运送病人,不得参与任何医疗行为: 文明用语,规范服务,不得泄露病人的病情隐私,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执:⑥上班后在值班室待命,不得擅自离岗:⑦服从中心统一指挥和调动: ⑧不允许私自向病人收取现金,住院病人统由病房记账,门诊病人由急诊科收取费用; ⑨不得以中心或中标供应商、以及个人名义向病人或病人及病人家属私下索要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礼金包括现金、支票、信用卡等:物品及有价证券包括礼品、娱乐票券、会员卡等:其他不正当利益包含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宴请等,一旦发现,按照中心相关制度进行处罚。⑩负责住院部、门诊、及住院部至新中心(门诊)之间送标本。十一、除四害服务由有相关资质的除四害服务公司定期落实消杀工作,每月不得少于2次。在传染病流行时要随时做好消杀,并向采购人提供消杀工作记录以备案。 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二、具体要求1.日常管理与服务(1)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4)每季初编写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总结,并书面向采购人后勤保障部汇报。(5)每季度对采购人进行一次书面服务满意调查,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6)每年关于物业管理的有效投诉不得超出3宗,有效投诉3-6宗(含3宗)扣除当年中标金额5%,7宗以上扣除当年中标金额10%。2.供应商服务要求(1)采购人为中标供应商所派驻服务人员提供免费的住宿,以及每人每月10度电,余下自行支付,日常伙食费用及工资发放由供应商负责。(2)自觉执行中心的住宿制度,节约用水,发现浪费水电的按照中心规定罚款100元/次,不得在中心范围内煮食,如若发现,没收其煮食工具,并向供应商罚款500元/次; 另:物业驻点办公用区域注意节约水电,(驻点办公区域、员工必须执行中心的管理制度等)。(3)采购人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违反纪律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4)供应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采购人提供人员驻场服务。 (5)合同期满或因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撒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6)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派驻服务人员与病人或病人家属之间发生的纠纷以及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事项,由供应商自行处理和解决,采购人视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3.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设备档案、日常管理等)。 人员配置要求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32人) 岗位设置 人数(人)秩序维护员(含队长) 7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14水电等其他维保服务 1花草养护 1洗涤员 3车缝工 1司机 2担架工 2驻场经理 1合计 32二、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三、秩序维护员中餐可以在中心搭食(费用自理),其余伙食自理。人员管理要求一、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其中水电维护、司机、食堂服务员工等5人,每人年薪不得低于8万元(水电维护,司机、食堂属工作量大艰苦的岗位)。二、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三、中标供应商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四、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五、投诉处理率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六、鼓励中标供应商贯彻执行穗人社函[2014]570号及穗民[2014]44号文件精神。在符合岗位条件下,“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和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 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季度结算。采购人于每个季度结束、次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个季度服务费,如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中标供应商须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按季度办理支付手续。概括以上,如有未能提及的,应增加补充协议。以上有特别备注的应着重按照括号备注内容执行。1
服务时间:12个月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2年09月22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卢国蕾 84279053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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