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ZPMC(NT)-ZB2022-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食堂超市年度物资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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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南通分公司食堂(超市)大米、调味品干货类、冻品类、水果类和饮品类物资年度采购 公告内容: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PMC(NT)-ZB2022-09-073 项目名称: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食堂超市年度物资采购 招 标 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食堂超市年度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签订合同。本公开招标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公开招标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NT)-ZB2022-09-073 2. 项目内容: 南通分公司食堂(超市)大米、调味品干货类、冻品类、水果类和饮品类物资年度采购。 2.1本项目标段有5个标段,标段 1□;标段 2□;标段 3□;标段 4□;标段 5£;投标人可报名 1 个或多个标段,需在报名表时,在标段方框(□)中打钩( ) 第一标段为大米采购; 第二标段为调味品干货类采购; 第三标段为冻品类采购; 第四标段为水果类采购; 第五标段为饮品类采购; 2.2 承包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及投标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开户行证书; (5)企业情况简介; (6)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19~2021年度,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 (7)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2021年度,包含利润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8)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文字说明); (9)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文字说明); (10)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文字说明); (11)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7日下午16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4室 联系人:孙滨彬(公司招标中心) 电话:021-31193261 邮箱:Sunbinbin@zpmc.com 所有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为准,投标单位可以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电子版资格预审仅作为备查使用。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税 号: 91320600782089782G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10727001040234395 地址电话: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0513-85996050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分公司食堂超市年度物资采购项目 □ 第一标段:大米采购; □ 第二标段:调味品干货类采购; □ 第三标段:冻品类采购; □ 第四标段:水果类采购; □ 第五标段:饮品类采购。 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NT)-ZB2022-09-073 ),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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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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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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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干货类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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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品类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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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类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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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类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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