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公告
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aprtc.com)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2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PRZ202200131-1
项目名称: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含专项物业)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5686000.00元
最高限价: 一标段:3286000元;二标段:(1)餐饮服务1200000元;(2)原材料供应报价按百分比(%)报价,供应商按照市场行情,参照石家庄桥西蔬菜中心批发市场公布平均价的100%为报价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一标段: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二标段:2022年雄安城乡管理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24%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③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一标段:无;二标段: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冀财采〔2020〕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冀财采〔2020〕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到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4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2年09月30日 17时00分00秒
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xaprtc.com)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安新县建设大街2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线上提交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的,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点击首页左下方的“供应商”按钮访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在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注册时请将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扫描上传。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后,即可参与投标。供应商按项目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完成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关注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2、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4007809998。
3、如未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未在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供应商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按照惠招标-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4007809998。
3、如未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未在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 址: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城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2-5836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方式:0312-5675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亮、楚胜男、杨超
电话:0312-567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