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拟对辽宁宏福肉类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志平东北型材制造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处置,资产分布地区为辽宁省铁岭市,2户债权共涉及本金4,800.00万元,债权总额为11,582.75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债权情况具体如下:
一、辽宁宏福肉类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所在地: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
债权总额:4,472.34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辽宁宏福肉类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4,472.34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800.00万元、利息2,672.34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
企业概况
辽宁宏福肉类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5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007387684380。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斌。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02年5月20日营业期限至:2022年5月19日。住所: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经营范围:黄牛养殖(良种牛繁育、养殖);牛、羊清真屠宰;肉牛屠宰、肉类加工;速冻食品(速冻肉制品)生产销售;肉及肉制品类(保鲜、冷冻牛肉)出口等。登记机关:铁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物情况
抵押人辽宁宏福肉类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工业用地(证号:清河区国用(2011)第0038号,面积128814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诉讼情况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已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原债权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土地面积较大,可利用价值较高,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相关权利已经过司法确认。
二、辽宁志平东北型材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所在地: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清河工业园区)
债权总额:7,110.41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辽宁志平东北型材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7,110.4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3,000.00万元、利息4,110.41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
企业概况
辽宁志平东北型材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7月10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振武。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住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清河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型材研发制造,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销售、挤压机及配件销售、金属冶炼、建筑门窗制造、五金配件生产、塑胶填充料生产、建筑装饰工程等,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情况
刘志平,男,汉族,1966年10月19日出生,住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
抵押人情况
抵押人铁岭市清河区亿顺建筑工业配套制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7月21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金桂萍。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11年7月21日至2031年7月19日。住所:铁岭市清河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喷涂粉沫等。登记状态:存续。
抵押物情况
1、债务人名下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昌盛路西段86号8幢1-1的建筑面积6409.48平方米的工业用房、9幢1-1的建筑面积4396.98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大孟屯村44501平方米土地(上述房产下对应的土地)。该部分房产土地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土地大部分闲置,房产已基本建成,内部未装修,为闲置状态。
2、抵押人铁岭市清河区亿顺建筑工业配套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向阳街211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土地上有部分在建房产,为铁岭市清河区亿顺建筑工业配套制品有限公司自建,房产封顶,外墙和内部均未完工。
担保物情况
辽宁志平东北型材制造有限公司将其对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该债权提供担保。
诉讼情况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已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原债权银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位于铁岭市清河区,交通非常便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相关权利已经过司法确认。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2年9月 27 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30
传真:024-3188030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7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2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