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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东方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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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东方中学阳光食堂蛋类配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2022-09-27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南通市东方中学阳光食堂蛋类配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教育局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XYCS2022099

2.项目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阳光食堂蛋类配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最高费率不得高于95%。对照基数为送货当日前一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市场平均价格栏公布的蛋类(单项品种)类市场平均价。如遇特殊情况没有送货当日前一日的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市场平均价信息,则采取离送货当日最近日的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市场平均价信息(需对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蛋类价格信息进行截图说明)。

本项目报价为费率报价。对应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拟采购蛋类品种表(包括但不限于),对蛋各类的费率进行综合报价,最高费率不得高于95%,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拟采购蛋类品种表(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费率报价(%)

最高限价(费率%)

1

鸡蛋

符合GB 2749-2015标准,出栏到供货不超过7天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95%

2

草鸡蛋

符合GB 2749-2015标准,出栏到供货不超过7天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3

鹌鹑蛋

符合GB 2749-2015标准,出栏到供货不超过7天,免费提供代加工去壳等服务。

约 公斤(最终结算以配送的实际数量为准)

注:(1)采购品种不限于以上品种,具体需求,以学校需求为准。(2)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单位询价小组到市场询价的平均价格(以周边菜市场、超市为采样点)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中标费率报价。同时采购单位组织询价小组按照所采购类别不定期到市场进行询价,作为补充依据。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年度服务期为12个月,下同)。学校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供应商履约金的重要依据。对每学年累计两次及以上月度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招标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或若干月;如供应商服务质量高,学校满意程度高,可以采取1+N年[N≤2]方式续签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若已为学校食堂服务单位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9月27日至2022年10月17日

地点:南通市教育局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或者到代理机构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 月17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南通经济开发区长通路9号(飞马国际中心A座1205室会议室)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贵单位所在地及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未达到南通市或开发区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同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授权委托人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开标室,入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行程码与苏康码(绿码)。体温超过37.3度、苏康码(黄码)、苏康码(红码)的一律不得入场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隔离。未按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及开发区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标当日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

地址:南通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苏老师,电话:0513-85986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长通路9号

联系方式:姜 工 0513-69895668



(9.27定稿)南通市东方中学阳光食堂蛋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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