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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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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城镇政府食堂经营管理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牙城镇政府食堂经营管理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福建省
  • 招标产品:空调,食堂管理,信息系统,电视
  • 所属行业:;空调;其他服务;软件;电视机;

宁德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乙方: 霞浦县牙城镇新旺达海鲜楼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921]GXHJ[CS]2022006 的 牙城镇政府食堂经营管理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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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C0702 餐饮服务牙城镇政府食堂经营管理采购项目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84563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捌万肆仟伍佰陆拾叁元整(¥884563.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入场服务。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4.2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3 交付条件: 提供合格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磋商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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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1.采取按月支付方式。 2.采购人在每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按考评情况进行月度结算,向成交人支付上月服务费(如有扣款罚款直接在当月支付费用中扣除);如成交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 3.成交人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国家完税服务类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所需税费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8 、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合同签订前,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对公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成交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履约完毕无违约,做好资产清点和交接工作后无息全额退还。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不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

9 、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评议,如考核评议不合格,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若首年合同执行完毕后,乙方表现良好,经相关测评达标,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合同。 。

10 、违约责任

10.1除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经由职能政府部门鉴定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6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所,并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 (1)乙方把本合同中的权利转移给第三人的;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的; (3)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妨碍阻挠甲方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责和维护正当权益,屡教不改的; (5)在安全和卫生检查中未达标,拒不整改或借故拖延整改的; (6)其它违约行为,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后仍未能更改、纠正的。 10.7对食堂管理出现的问题,甲方提出后,不积极配合或态度较恶劣或拒不整改执行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发现一次罚5000元,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0.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9合同期内因甲方政策性调整或项目预算资金取消等原因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结算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10.10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甲方组成监督小组对乙方供应各环节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可提出责令整改,若共计三次,甲方对乙方可解除合同。每年累积接到用餐人员的投诉累积十次以上并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检查、监督、指导、责令整改以及对严重违约罚没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4.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乙方应保证不断增加菜色品种,利 润合理适度。乙方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市场监督部门认可的经 销企业进货,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若经查出有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乙方应向供货商索票索证,并向甲方提供供方名单及相关合格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所有原料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部门要求,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14.1.2乙方应做好厨具、餐具清洁维修保养及食堂清洁等工作,各类厨具餐具清洁消毒,维修保养,餐厅每天保洁,厨房操作间、配餐室每餐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墙面、门窗、吸风罩、操作台、料车等光洁无油污;储物间保持整洁,做好各类厨具、餐具的消毒,杜绝传染;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食品冷藏生熟分开,严禁过期食品再次使用。负责对甲方的厨具的维修。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14.1.3乙方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由乙方负责打扫,保证餐厅以及厨房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 14.1.4乙方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各种设备,特别是刀具等具有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必须存放指 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自来水、门、窗等设备是否关闭。使用煤气罐时,应注意明火与气罐放置有效距离,做好防火、防爆措施,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食堂内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乙方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责任。 14.1.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持证上岗及做好个人卫生,进入熟食品区,必须穿戴工作服,口罩,帽子,并做到勤洗勤换工作衣帽。不得在食堂、餐厅区域内吸烟,不随意吐痰,严禁将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带入食堂。 14.1.6食品留样:每天三餐食品留样必须保存72小时,如发现因食品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危害人身安全,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与经济责任)。 14.1.7乙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一是在服务内容上,对菜品的数量、质量应有明确的规定;二是食材原料上,所有主副食来源均可追溯,且有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准入市场的许可;三是所有出餐储存、现场分餐器具,应符合食品安全规定。四是严禁在食堂区域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五是对乙方违规违约情况,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14.1.8通过日常的严格管理来保证食品的安全。甲方有权派人对加工食材进行检查和取样,所有食材发现来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责令退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操作人员严格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个人健康证,操作中统一工作服、口罩、鞋帽、卫生手套、无化妆。餐具使用一冲、二刷洗、三清洁、四消毒、五保藏。 14.1.9乙方应及时建立厨房与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规范厨房设备操作;二是明确员工岗位职责;三是建立卫生(个人、食品、厨房、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14.1.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停业或不按规定时间供餐;乙方必须自主经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合 作经营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合 作。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乙方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 14.1.11乙方须保证能够在合同期内提供全天的食堂服务,具体服务天数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及需求确定。 14.1.12临时接待任务:乙方应根据甲方临时安排的公务接待任务情况及时完成供餐工作,其费用另行结算。 14.2乙方应具备的保障标准 14.2.1文明服务。要求乙方在礼仪、接待用语、推介、装盛、端托、摆置、候餐、收银、处理投诉意见等方面具有操作规范,对员工经常性开展培训,文明服务。 14.2.2配菜合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实际要求,更换菜品样式,具体明细如下)。 14.2.2.1菜样与数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每日三餐提供的菜样与数量按如下标准执行,并做到明码标价。就餐人员自愿选择菜样,丰俭由人消费。乙方必须提前制定下一周菜单,每周菜单应报甲方管理部门确定并公示。 (1)早餐:乙方提供的早餐应有馒头、包子或面包、豆浆或牛奶、稀饭、鸡蛋及小菜等食品; (2)午晚餐:午晚餐:海鲜类2种,荤菜(肉类)2种,半荤素2种,青菜2种,炖汤1种,例汤1种,主食1至2种。 14.2.3人员要求:甲方食堂外包方式为全承包方式,不对外开放,自负盈亏,乙方负责日常管理,拟投入人员不少于6人,配备有从 业资 格证书的厨师,并相应配备烹调师、服务员、勤杂工等6名,履行相应职责。负责拟定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及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同时所有工作人员均持健康证等证件上岗(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需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疫苗接种情况、健康绿码、通信数据行程卡情况等相关证明)。食堂员工名单及信息需报甲方留档记录,有变动及时报备。 14.3服务考核 14.3.1服务考核:甲方可组织相关人员依据考核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满分100分,低于70分则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必须依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若一年内有3次或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3.2考核及处罚标准 食堂考核及处罚标准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处罚标准 1 食堂卫生 墙壁、门窗、灶、台面、地面洁净无污垢,水沟畅通无杂物。 10 卫生打扫不干净一次扣10元,检查时不合格的一处扣25元。 2 餐具入柜、厨具上架摆放整齐,餐桌椅柜及各类物品排列整齐 10 卫生打扫不干净一次扣10元,检查时不合格的一处扣25元。 3 食品卫生 对肉、鱼类和蔬菜类等副食品的加工,必须先洗净后加工。 25 在菜肴中发现有头发、草叶、小虫、杂物一次扣25元。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腹泻一次扣35元。 4 餐具卫生 遵守洗涤程序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0 各种餐具要轻拿轻放,打破碗、盆一个扣20元。 5 开源节流 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各种原辅材料的利用率,搞好成本核算;随手关电(灯,空调,电视)、关水、关液化气。 15 下班没关电、水、气的一次扣2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6 服务态度 实行微笑服务,有问必答;尽量满足客人提出的要求。 10 服务态度不好、有问不答的投诉一次扣15元。 7 考勤制度 自觉执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旷工。 10 上班迟到10分钟内扣10元,超过20分钟一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20元。 注:本表为每月考核表,满分100分,考核分数低于70分则本月考核不合格。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4)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1)份,送(牙城镇政府办公室与财务室)备案各(1)份,具有同等效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

甲方: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乙方:霞浦县牙城镇新旺达海鲜楼
住所:牙城镇政府路1号住所: 牙城镇前街村曲塘角6号
单位负责人: 陈群 单位负责人: 林诗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950558398 联系方法: 138596138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牙城信用社
账号: 账号: 906041301001000003056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