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州品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FJSXH[GK]2022004-1的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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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702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使用。 | 提供的所有食品和服务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3(年) | 提供的所有食品和服务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1608768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陆拾万零捌仟柒佰陆拾捌元整(¥160876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2年7月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使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具体要求详见合同14.1-14.19条款。(附后)。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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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36 | 100 | 每期支付44688元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由乙方缴纳1%的合同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经考评合格,予以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0.1由甲方每年度(合同生效次年7月1日前)对乙方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按合同),若考评合格,乙方继续承包,并享有合同所定权利。 10.2若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缴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食堂服务年度考核表 时间 : 年 月 日 评选人所在窗口: 评选人: 考 核 项 目 考核评价 得分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食品安全管控是否到位,每餐菜品是否有留样,并做好记录。 每周菜品不重复,菜品是否新鲜可口。 餐厅环境是否整洁、干净、无油渍。 餐盘、餐用具是否消毒到位,是否有出现水渍、油渍。 餐厅低质易耗品的配备是否到位(纸巾、牙签、洗手液等) 餐厅是否有合理配置调味台(生抽、陈醋、鱼露、辣椒酱、等佐餐调味料) 服务团队的着装是否规范,是否有穿便装,不穿制服等现象 打菜过程是否有佩戴口罩,是否有佩戴一次性手套。 建立进货台账,定期规整好原材料的索票索证资料 规章制度、员工岗位职责上墙,员工持健康证上岗 1、以上共十项考核内容,“优秀”得10分,“合格”得8分,“不合格”得5分,满分100分。 2、漏评项目为废票,不纳入计票范围。 3、为了让食堂能健康良性运转,本次评选采用实名评选,以便后期食堂在服务保障的过程中可以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跟踪整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餐厅经理1名、热菜厨师2名、砧板厨师1名、面点师1名、勤杂工3名。 14.2根据食堂的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供应午餐及周末用餐服务,即午餐供应时间:11:40-12:40,特殊情况将配合管委会的通知做好供餐的工作; 14.3每餐人均餐标12元,提供四菜一汤、两荤两素、两种主食的标准菜单,每两周菜单不重样(经典菜品除外),中标人应与管理人员积极研究推出经典菜肴; 14.4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卫生的食品加工服务;提供热情、周到、舒适的服务;保持干净明亮、整洁、温馨的食堂就餐环境; 14.5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常备250套餐具含餐盘、碗、筷子、汤勺、汤罐;常备30套快餐盒(筷子每三个月一换); 14.6提供低值易耗品(其中:抽纸需为百分百原生木浆且为3层中规格的抽纸); 14.7使用、保管、维护食堂配置的设施设备; 14.8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包括安全防火、防毒、防盗等,如发生事故,承诺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中标人因故发生工伤、身亡等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需提供承诺函); 14.9与管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接受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卫生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14.10经营期间中标人要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例如外围清洁、食品清洁、餐具消毒等一系列相关的服务流程); 14.11所有食堂经营过程中所加工的农副产品、食品原料由管委会采购,中标人要严格把关,必须有正规的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并建立检查制度,若检查中发现有违规现象及食品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管理员处理; 14.12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配合管理员对经营收入、支出款目和每月账目情况做好分析,并报送管委会核查; 14.13对所加工的食品做好留样工作,确保食品加工流程可追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14.14员工每年确保体检一次,并做到100%持健康证上岗,体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4.15投标人需单独承诺为本项目服务的员工需具备夏装2套,冬装2套; 14.16厨房需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扫除; 14.17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并粘贴在餐厅醒目位置。 14.18合同包全年预算费用含(服务管理费、职工薪酬、福利待遇、保洁用品、低值易耗品、食堂餐具增补等费用); 14.19中心管委会每年对中标人食堂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结束服务。中标人需提供1%的合同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退还履约保证金。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乙方: | 福州品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朱莺 | 单位负责人: | 姚娟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7679904599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15111341980048 |
签订地点: 马尾行政服务中心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