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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初级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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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初级中学食堂设备设施采购(空调机)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32022000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设备设施采购(空调机)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询价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2-09-30,更正为:2022-10-08。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2-10-10,更正为:2022-10-1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0-11 09:30:00,更正为:2022-10-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0-11 09:30:00,更正为:2022-10-12 09:30:00。

一、将项目简介: 白节中学食堂空调分体热泵天井式社会主义空调、挂机 更 更正为: 白节中学新建学生食堂设备设施空调机组、挂机 ; 二、将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的询问、质疑由 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负 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 果的询问、质疑由 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答复 。 更正为: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的询问、质疑由 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初级中学 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初级中学 负责答复 。

三、将 3.4.1交货时间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更正为: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四、将 4.3.1.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2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 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 章。

供应商应提交的 相关资格证明材 料 响应函

更正为:

2

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五、将 4.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更正为: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1

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的采购清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以符合性不通过处理(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的采购清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采购清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六、将4.3.3价格扣除的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1

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投标人或联合体 成员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

20.00%

对于经主管预算 单位统筹后未预 留份额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 采购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对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C1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 承接本项目的供 应商符合相应条 件时,给予C1的 价格扣除,即: 评标价=最后报价 (1-C1);监狱 企业与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 享受同等价格扣 除,当企业属性 重复时,不重复 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更正为: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1

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投标人或联合体 成员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

20.00%

对于经主管预算 单位统筹后未预 留份额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 采购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对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C1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 承接本项目的供 应商符合相应条 件时,给予C1的 价格扣除,即: 评标价=最后报价 (1-C1);监狱 企业与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 享受同等价格扣 除,当企业属性 重复时,不重复 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价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七、将 4.3.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 3家;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更正为:采购包1: 3家;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初级中学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凉水村

联系方式:118982416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一号

联系方式:08304281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982416538

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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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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