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 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图片。
2.4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3)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4) 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9月至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 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 //txzbqy.miit.gov.cn);
(5)应答人所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相关从业人员因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供应商从业人员负面行为等相关负面行为管理规定须禁止合作的或属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联动处罚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5应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核查网站http://www.ccgp.gov.cn)。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1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洗碗机销售或厨房/食堂/餐厅改造项目(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
相关业绩合同文件要求如下: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 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一张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 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及对应的验真截图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或发票扫描件或验真 截图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对应一张的查验信息 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对应的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 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验真截图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或发票扫描件或验真截图的均 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 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 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7 应答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不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如同时参与应答,只接受制造商的应答。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为代理商开具的唯一授权函扫描 件。
2.8应答人提供的应答产品需满足HACCP体系标准卫生要求,必须通过71°试纸测试。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