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YF2022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昌澄潭中学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P9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澄潭中学
地 址:新昌县澄潭街道上进新区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058612
质疑联系人: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588566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中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中国茶市E10幢10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zhongyi202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65950
质疑联系人:梁慧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59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系人 :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