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0-14 】

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A3205820001000063010002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的苏宿园区第三所义务教育学校项目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宿工业园区。

1.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约88.6亩),总建筑面积约7.64万平方米,包含1#综合楼(含体育馆、报告厅、图书馆、教学楼等)、2#门卫、3#门卫等装修工程,总投资约9500万元。

1.3工期:15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目标:本工程确保扬子杯,争创鲁班奖。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内项目: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跟踪审计审核报告中合格工程量对应产值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交付后付至跟踪审计审核报告中合格工程量对应产值的75%;工程结算内部审计完成后付至内审报告金额的85%;经招标人或政府财政部门委托的结算审计单位完成审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7%。质量保修期(2年)满后,付至结算总额的100%。

合同外项目(变更):合同外项目预算必须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批准的预算金额上报合同外项目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应在收到后38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支付证书,支付证书签发后38天内完成支付。合同外项目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终审后按照合同内项目的支付时间及比例付款。

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税票(结算审计后38天内承包方即应向发包方提供工程结算价全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税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暂缓付款至收到税票为止。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综合楼(体育馆、综合楼、报告厅、图书馆、共享走道) 装饰装修工程及水电工程、智能化、厨房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二标段:教学楼、多功能厅、地下室装饰装修工程及水电工程、智能化及泛光照明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本公告为二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一标段、二标段),评标、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是否编制技术标: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壹级。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2年04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须在类似工程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4.5.1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2500万元的已竣工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业绩(厂房除外);

4.5.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并且四方盖章须清晰、明确,否则不予认可),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日期、金额、工程内容等(金额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须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诚信库中链接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5.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单独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变更证明材料(住建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单位出具,且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 70%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主要管理人员享有),否则不予认可。

4.5.4资格条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作为评分项中的业绩加分。

4.6 其他条件:

4.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6.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具体情况是指: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 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sipac.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业务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30分。

6.2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苏 州 宿 迁 工 业 园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ztb.ssipac.suqian.gov.cn/)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人:

李冠希

联系人:

朱吉学

电话:

0527-82867758

电话:

0516-83836677/13952265838

传真:

/

传真:

/

邮编:

223800

邮编:

/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