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河西食堂油烟净化器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河西食堂油烟净化器采购
主要用途:为了给普陀校区学生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更新学生食堂油烟净化器,使河西食堂排油烟效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
本次采购的采购预算为:27万元
采购类别:生活后勤类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其他特定资质:具有该项目货物(或服务)制造商(或原厂)出具的授权书。
3.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与地点等: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00至2022年10月24日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请于2022年10月24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营业执照等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qswang@hqbzb.ecnu.edu.cn。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回寄)。
对于未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等: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206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6.本项目采购邀请及相关信息在华东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人:王齐晟
电话:021-62238010
邮箱:qswang@hqbzb.ecnu.edu.cn
附:技术规格
华东师范大学
2022年10月17日
附: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华东师范大学河西食堂提供油烟净化器设备。
本次对河西食堂现有13台油烟净化器进行拆除,采购并安装新的油烟净化设备,通过设备更换使河西食堂排油烟效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
二、供货数量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性能要求 | 数量(套) |
1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能力:≥12000m3/h,净化效率≥90% | 2 |
2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能力:≥14000m3/h,净化效率≥90% | 2 |
3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能力:≥16000m3/h,净化效率≥90% | 4 |
4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能力:≥22000m3/h,净化效率≥90% | 2 |
5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能力:≥25000m3/h,净化效率≥90% | 2 |
6 | 油烟净化器 | 净化能力:≥35000m3/h,净化效率≥90% | 1 |
注: 本次采购的油烟净化器用于对原有油烟净化器进行更换,如供应的油烟净化器尺寸与原有油烟净化器的尺寸不同,改造风管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应对所供应货物提供不低于2年免费质保。 |
三、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含法定节假日)内交货。
四、交货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河西食堂。
五、技术要求
施工不影响河西食堂的正常开放,中标单位应合理规划,使之更有效率地运作,且便于今后的维护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