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700-055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服务需求补充内容:
下载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8日 11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下载采购文件。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U盘或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以及上传的响应文件和承诺电子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现场递交),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详见格式20)。
4、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 gt; 帮助中心 gt; 下载专区 gt;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16-211084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5、如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供应商需确保在开标时能够及时进行报价解密及二轮报价,可在开标时携带笔记本电脑、CA锁或安排专人配合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开标顺利进行。
7、请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middot;锦州市)、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因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代理公司概不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康宁医院)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百官屯417号
联系方式: 0416-334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联系方式: 1804167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淑君
电 话: 1804167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