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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肥东县精神卫生防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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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

招标详情

2022-10-18 15:12

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2022ADDCZ0022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标段(包)名称: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

标段(包)编号:2022ADDCZ00227

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尚品缘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镇北社区才华路

投标报价:响应

服务期限:3年(期满经考核良好,双方均有续签意向,可以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东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岱山湖路

联系人:刘海东

联系方式:0551-625256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

项目负责人:董洋洋

联系电话:0551-67758762

公示期: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联系电话:0551-6775876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0551-6771129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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