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本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2020J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01包预算金额3900万元,02包2900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体工商户、市场摊位、无经营实体的供应商投标。
(五)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黑名单企业或禁止参加军队活动的企业,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军队法规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
(七)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1个保障规模在1000人以上(单个项目且单餐同批次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部队单位食堂承包及饮食保障社会化保障的业绩;
2.若投标人非辽宁省内的注册公司,须在辽宁地区有分公司或保障实体;没有分公司或保障实体的,须在履行合同前成立分公司或保障实体;
3.近3年投标人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安全事故等群发事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8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10月25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0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注册会员,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现场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大连市金州区龙山路1号。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
包号 | 服务名称 | 预算金额 | 服务标准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限 备注 |
01 | 饮食保障社会化 | 3900万元 | 见《招标文件》 | 大连市金州区(1个基层食堂)、甘井子区(3个食堂,其中1个机关食堂,2个基层食堂) | 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02 | 饮食保障社会化 | 2900万元 | 见《招标文件》 | 大连市金州区(1个基层食堂、1个机关食堂)、甘井子区(1个基层食堂) | 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说明 | 1.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优惠率区间的视为无效报价。 3.合同价按照合同签订时间和中标人报价的金额综合确定,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4.另有驻外小点按隶属关系由相应中标企业负责饮食保障,驻外场地训练采取伴随保障。 5.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6.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调整。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体工商户、市场摊位、无经营实体的供应商投标。
(五)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黑名单企业或禁止参加军队活动的企业,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军队法规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
(七)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1个保障规模在1000人以上(单个项目且单餐同批次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部队单位食堂承包及饮食保障社会化保障的业绩;
2.若投标人非辽宁省内的注册公司,须在辽宁地区有分公司或保障实体;没有分公司或保障实体的,须在履行合同前成立分公司或保障实体;
3.近3年投标人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安全事故等群发事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0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注册会员,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现场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需提供上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近3年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安全事故等群发事件声明函(格式自拟);
6.非在受处罚期间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并附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www.plap.cn);
7.2021年至报名时1份与部队、政府、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及部分发票(单个项目且单餐同批次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
8.2019-2021年的 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携带审计报告原件备查,如原件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可不提供。
9.非辽宁省内的注册公司,在辽宁地区有分公司或保障实体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分公司或保障实体的,提供在履行合同前成立分公司或保障实体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三)2022 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8日(0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在公告栏中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点击公告右上角“我要参与”并在线支付标书费完成下载流程,如有采购平台问题请联系客服010-86397110。(注:标书费发票按照投标人在平台注册信息开具,请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需将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大厦AC座11楼 024-25138000)。
注:
★1.本项目采取双向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招标代理处报名的同时还需要在采购人处进行电话报名。招标代理及采购人处均报名方可参加投标。
★2.此次提供的材料,需要真实有效,以上材料将纳入商务标评判的重要依据,并组织对预中标投标人资质和投标文件进行后审复核。请各投标单位给予重视。
3.招标人将视情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材料组织实地考察,请报名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如联系不上,视为主动弃权。在实地考察中发现企业提供材料中存在不真实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企业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包,售后不退。
六、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大连市金州区龙山路1号。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大连市金州区龙山路1号。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十、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投标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多于1人,投标人代表应主动配合防疫工作,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高风险地区或境外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委派1名低风险地区人员前来参与采购活动。
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冯先生 18900971208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投诉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由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某部
地址:大连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9室
联系人:麻浩楠(二部一处)
电话:024-25138000
电子邮件:mahaonan915@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