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我院拟对南琴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踊跃报名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需求内容:
1.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地处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南琴路3366号,已开放床位650张,院区职工约有800人次。为满足患者及员工的用餐需要,设有职工厨房及餐厅超过1000平方米;现采取食堂经营服务团队外包的形式运行,食材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本项目预服务人数不得少于30人。
2.本项目将确定1名中标人,提供南院区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首次合同为期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合同续签1年。
3.报名者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方案(包含服务团队组织架构、人数岗位明细、每月预算、人员收入明细、项目成本核算、食堂分区方案、菜单、食材配送管理考核办法)、公司规模、相关资质证明、市场占有率凭证(业绩凭证以合同加盖公章主要页为准)、服务单位满意度凭证(以合作方满意度调研公告、结果公示为准,需加盖合作方公章)。
具体要求可向院方咨询。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20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要求:(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4)本项目不接受授权外包。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A级中央厨房/中央配送中心,其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四、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打包扫描发送至zhfyhqb@zhuhai.gov.cn邮箱进行报名。(备注:要求邮件主题以“报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格式报送,调研会准备上述纸质资料一式六份及5分钟PPT课件)。
五、报名及提交资料截止日期
2022年10月28日17:00。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六、调研会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琴路3366号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A区10楼1号会议室。(根据疫情情况再定现场或远程视频会议)
七、调研会时间
2022年11月1日8:30。本次调研会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请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务必出席。
参会人员请持24小时核酸,如有珠海市外行程,非中高风险地区需三天三检。中高风险地区按照珠海市防疫政策要求执行。无异常方可从预检分诊处按我院防控检查要求入院。
参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并按配合院方做好签到、抽签及疫情防控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李工
联系电话:0756-2313863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南琴路3366号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院区)A区10楼总务部。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