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23341HW0002016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需提供以下辅助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满足要求(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1年9月-2022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内(2021年9月-2022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如投标人未在中国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须承诺入围后在中国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备专业运输团队负责商品的配送服务(需提供本单位运输员工劳务合同、健康证及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运输人员不得少于4人,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台);
5、投标人需具备专业仓储库房,库房需包括:冷冻库、恒温库、常温库。(需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冷冻库、恒温库、常温库需附图片等证明材料)
6、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报价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
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以下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参与本招标活动:
(1)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核查路径: 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www.ccgp.gov.cn/search/cr/;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wenshu.court.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4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0月28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23341HW00020160)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部食堂选聘食材入围供应商项目
2、招标内容:线下食材供应商,提供食堂制作饭菜所使用的粮食类、食用油、肉类、禽类、水产品、冷冻类、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各类调味品等原辅材料,以及食堂经营所需的各类器具(包括:餐具、炊具、清洁工具等)等物资
3、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4、配送地址:南岗区红军街19号马家街附楼、道里区兆麟街128号
5、质量标准:配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6、入围家数:拟入围四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需提供以下辅助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满足要求(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1年9月-2022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内(2021年9月-2022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如投标人未在中国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须承诺入围后在中国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备专业运输团队负责商品的配送服务(需提供本单位运输员工劳务合同、健康证及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运输人员不得少于4人,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台);
5、投标人需具备专业仓储库房,库房需包括:冷冻库、恒温库、常温库。(需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冷冻库、恒温库、常温库需附图片等证明材料)
6、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报价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
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以下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参与本招标活动:
(1)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www.ccgp.gov.cn/search/cr/;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wenshu.court.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4日9时00分到2022年10月28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9时00分到2022年10月28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营业执照;
(4)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结算账户承诺函或中国银行开户证明;
(6)提供近一年内(2021年9月-2022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7)提供近一年内(2021年9月-2022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8)资质证书;
(9)本单位运输员工劳务合同、健康证及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运输人员不得少于4人,运输车辆不得少于2台);
(10)自有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冷冻库、恒温库、常温库需附图片等证明材料;
(1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截图;
(12)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不存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次采购报价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的情形等。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原件可留代理机构存档的可不提供复印件,存档的材料不予归还、调换或作其他佐证。②启用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未更换电子证书或核发纸质证书的仍需提供证书原件。③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④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451-536310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秦女士
电话:0451-536310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